近期一朋友投資注冊一公司,項目不錯,前景也非常好,朋友當老板做決策,絕對是一把好手,可一說到財稅,就有點讓他犯懵了。這也正常,誰叫國家政策變化這么快,條文又多呢?
我想這也是很多老板們所犯愁的一件事吧。借此機會,昌堯講稅就跟老板們講講,辦企業該如何出資,才能有效節稅吧。
業務案例:
王總和幾個朋友打算成立一技術服務公司A(股東全為個人),前期專業設備投入2200萬元、辦公場所投入1500萬元、其他投入500萬元,共計4200萬元,為了減少經營的責任風險,計劃注冊資本為500萬元,那其他3700萬元,在企業持續經營發展的情況下,該如何列支,才能使股東整體稅負最低呢?
一、注冊資本以外的投入3700萬元,以企業借款列支,如何交稅?
(一)公司向股東借款,單位應該給股東開借款收據,根據收據入賬。
借:銀行存款4200
貸:實收資本500
其他應付款—XX股東3700
(二)借款有利息,要簽訂借款協議(合同),協議(合同)中寫明借款年利率,到期時,按協議中約定的借款利率計算利息。
(三)向個人支付利息(假設年率6.5%),要代扣代繳6%的增值稅(實際中更多的是3%)及附加,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
年利息=3700*6.5%=240.5萬元
增值稅=240.5/(1 6%)*6%=13.61萬元
附加稅=13.61*12%=1.63萬元
個人所是稅=240.5*20%=48.1萬元
資金賬簿印花稅=500*0.5‰=0.25萬元(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
共計應繳納稅金=13.61 1.63 48.1 0.25=63.6萬元
(四)企業如果能夠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提供相關資料,并證明相關交易活動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或者該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于境內關聯方的,其實際支付給境內關聯方的利息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
(五)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不超過以2:1比例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如果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則A公司企業所得稅前可扣除利息限額為1000*6.5%=65萬元
二、注冊資本以外的投入3700萬元,以資本公積列支,如何交稅?
(一)公司股東實際出資高于注冊資本的部分,記入資本公積。單位應該給股東開收據,根據收據入賬。
借:銀行存款4200
貸:實收資本500
資本公積3700
(二)印花稅按記載資金的賬簿繳納,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5‰貼花
印花稅=4200*0.5‰=2.1萬元(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
通過對以上兩種不同的出資方式的分析,稅收差異就不用算了,很明顯。我們不難得出,對于投資者來說,企業后續的發展無非是兩種情況:
一、經營狀況樂觀
以資本公積列支:如果經營狀況樂觀的話,肯定會需要追加投資或改變股權結構,這個時候,通過資本公積轉增資本,是最合適的,也是最理想的,沒有稅收成本的增加。
以公司借支列支:如果經營狀況樂觀的話,雖然借款利息能夠在所得稅前列支一部分,少交一部分所得稅,但對整個股東來說,是需要支付稅收成本的,但企業又要發展,所以很難將這部分資金歸還股東,致使造成企業需要增加一部分稅收成本。
二、經營狀況欠佳
以資本公積列支:如果經營狀況欠佳的話,以資本公積列支,不會增值企業的稅收成本和資金流壓力,可以讓企業加強資金周轉渡過難關。
以公司借支列支:如果經營狀況欠佳的話,不僅要承擔經營上的壓力,還要承擔稅收成本,資金流的壓力,讓企業雪上加霜,最不合適。
因此,老板們,如果你一心想把企業做大的話,我想期初超過注冊資本部分的投入,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建議你列入資本公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