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4號 2015-3-23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稅收執法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稅總發[2014]16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推行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稅總函[2014]65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第一批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0號)要求,甘肅省國家稅務局對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第一批稅務行政處罰權力事項中屬于甘肅省國稅系統實施的稅務行政處罰權力事項進行了梳理和確認,對省內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地方政府規章和甘肅省各級國稅機關規范性文件設定的稅收執法權力事項依法進行了全面清理,對依法確認的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在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組織專家學者進行了論證和集體審議。現將《第一批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予以公布。
甘肅省各級國稅機關應當通過門戶網站和其他途徑向社會公開權力清單和權力運行流程圖。嚴格按照權力清單行使權力,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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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批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
2.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說明
3.稅務行政處罰權力運行流程圖
甘肅省國家稅務局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