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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函[2000]90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租賃業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補充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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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租賃業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補充通知 2000-11-15 國稅函[2000]90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租賃業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656號)的法規,對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的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內資企業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同樣對待,按照融資租賃征收營業稅。 因此,《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租賃業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514號)的有關法規,同樣適用于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 國稅函[2000]51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租賃業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 關于項目運營方利用信托資金融資過程中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8號 關于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 兩種方式破解融資租賃行業稅收難題 融資租賃稅收籌劃案例分析 融資租賃業務的稅務處理 融資租賃涉稅政策 降低營業稅稅率解決融資租賃流轉稅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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