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廳財[2014]282號 2014-6-4 為進一步加快我國國民經濟建設緊缺人才培養步伐,著力造就一批符合社會經濟發展要求的高素質、復合型、國際化會計領軍人才,近日財政部印發了《關于開展2014年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企業類)培訓選拔的通知》(財會[2014]15號)、《關于開展2014年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行政事業類)選拔培訓的通知》(財會〔2014〕17號)。根據文件精神,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印發了《關于開展2014年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和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培訓選拔的通知》(國管財[2014]180號)。現就做好我部會計領軍人才培訓對象的選拔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行政事業類和企業類)和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選拔條件相同。具體要求參看財會[2014]15號、財會[2014]17號文件。
二、各單位參加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行政事業類和企業類)選拔考試且有意愿參加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培訓選拔的申請人員,可在《2014年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訓項目申報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中“是否愿意參加中央國家機關培訓”一欄中注明“是”,即視為同意同時參加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培訓選拔。
三、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行政事業類和企業類)和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選拔程序、培訓時間、地點、培訓方式等請參看國管財[2014]180號文件有關內容。
四、各單位申請人員應按要求填寫《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訓項目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并提交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詳見國管財[2014]180號)。
五、各單位對申請人員填寫的《申請表》及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要進行認真審查,并填寫《匯總表》,由人事部門對申請人員提出審查意見并加蓋公章,于6月25日前將《申請表》(一式兩份)、《匯總表》及相關證明材料一并報送部(財務司)。
六、各單位可在10月20日至10月24日期間到部財務司領取準考證,并及時通知申請人員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七、《申請表》及財會[2014]15號、財會[2014]17號文件,請登陸部網站財務司子站(http://cws.miit.gov.cn)“辦事指南”欄目中查詢、下載。
聯系人及電話:朱學穎010-68205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