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前已購很多車輛,這樣“營改增”試點后可以抵扣的稅金相對較少怎么辦?不少運輸企業這樣問。 交通運輸業作為遼寧省“營改增”涉及戶數最多的行業,且自身利益與政策變化密切關聯,遼寧省國稅局12366熱線中心反饋信息顯示,“營改增”中接收到該行業的咨詢較為集中。 有運輸企業反映自己是以掛靠為主的運輸企業,收入成本、油票都與公司無關,拿什么抵扣?遼寧省國稅局解釋,單位以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掛靠人(簡稱承包人)以發包人、出租人、被掛靠人(簡稱發包人)名義對外經營并由發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該發包人為納稅人。
否則,以承包人為納稅人。納稅人取得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進項可以從銷售稅額中抵扣。 而一些運輸企業咨詢,“營改增”試點前已購不少車輛,試點后如何選擇計稅方法?
遼寧省國稅局表示,可選擇使用簡易計稅方法,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運輸企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應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
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目前僅適用于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公交客運、軌道交通、出租車、長途客運等);以及以試點實施前購進或自制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