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吉地稅發[2008]99號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及辦法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1544 |
|
吉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個體工商戶 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及辦法的通知吉地稅發[2008]99號 2008-9-3各市州、縣(市、區)地方稅務局,省局稽查局、直屬稅務局: 為了加強個人所得稅的核定征收工作,為民營經濟發展創造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6號)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對全省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的核定征收率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這次統一制定的個體工商戶 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個人所得稅定期定額定率標準(見附表,以下簡稱《核定征收率表》)適用于全省范圍內采用定期定額、定率方式核定征收“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以及雖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取得經營證照,但辦理了臨時稅務登記證、有固定經營場所從事持續生產經營的個人和無證無固定經營場所臨時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以下均簡稱業戶)?! 《⒎矊嵭卸ㄆ诙~、定率方式核定計征個人所得稅的業戶,當月營業額(或銷售額)應全額依核定征收率計征“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當月營業額(或銷售額)指流轉稅的應稅營業額(或銷售額)。對業戶經營多業的,按其主營業務(以實際營業額占總營業額最大比例為標準)確定適用的核定征收率?! ∪?、《核定征收率表》規定各行業在不同營業額(或銷售額)中核定征收率幅度,各地區可根據本地有關行業或業戶的實際經營狀況,按照有關稅法規定確定其適用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但由于經濟發展或費用提高等因素確需調整營業額(或銷售額)級距及核定征收率的,各地區要嚴格按程序認真進行測算后,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調整,并報省局備案后方可執行?! ∷?、業戶按照地稅機關核定的應納稅額繳納個人所得稅期間,采取隱瞞營業額(或銷售額)等手段偷稅,或不進行納稅申報,造成不繳或者少繳應納個人所得稅的,地稅機關可以按照《核定征收率表》中規定的高檔征收率核定其應納稅?! ∥濉⒈就ㄖ?008年9月1日起執行?! 「郊?個體工商戶 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個人所得稅定期定額定率表 下載: doc 文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