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后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繳納營業稅
1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頒布《關于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6號),規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第八條“轉讓無形資產”稅目注釋中增加“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子目。
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是指權利人轉讓勘探、開采、使用自然資源權利的行為。
自然資源使用權,是指海域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和其他自然資源使用權(不含土地使用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讓、轉讓或收回自然資源使用權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2月始使用《中外合作及海上自營油氣田資源稅納稅申報表》
1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頒布《中外合作及海上自營油氣田資源稅納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號),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明確,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14號),國家稅務總局研究制定了適用于中外合作油氣田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海上自營油氣田填報的《中外合作及海上自營油氣田資源稅納稅申報表》,現予以發布。
08年前已批準的公共及節能環保項目可享過渡優惠
1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頒布《關于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和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10號),規定如下:
企業從事符合《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經批準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以及從事符合《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經批準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在該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按新稅法規定計算的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優惠期間內,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
如企業既符合享受上述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又符合享受《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39號)第一條規定的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條件,由企業選擇最優惠的政策執行,不得疊加享受。
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棚戶區改造可稅前扣除
1月1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頒布《關于企業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棚戶區改造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12號),規定國有工礦企業、國有林區企業和國有墾區企業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棚戶區改造,并同時滿足一定條件的棚戶區改造資金補助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通知明確了符合條件的棚戶區改造補助支出的六項內容,并規定條款所稱國有工礦企業、國有林區企業和國有墾區企業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國有工礦企業、國有林區企業和國有墾區企業。
固定業戶總分支機構增值稅匯總納稅明確
1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于固定業戶總分支機構增值稅匯總納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9號),規定固定業戶的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但在同一省(區、市)范圍內的,經省(區、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審批同意,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國稅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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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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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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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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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 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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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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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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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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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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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的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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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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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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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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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繳納資源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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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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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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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營業
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
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和
按月預繳的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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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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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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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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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稅收征管法及本細則所規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