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了《關于加強股權轉讓企業所得稅征管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要“構建股權轉讓所得稅管理的長效機制”,引起市場各方關注。
在這份下發給各地稅務部門的通知中,國稅總局提出要“堵塞稅收漏洞,提高企業所得稅征管質量和效率,構建股權轉讓所得稅管理的長效機制”,并且從建立健全股權轉讓信息獲取機制、創新股權轉讓所得稅管理方式和手段、引導納稅人主動遵從、構建股權轉讓所得稅管理的長效機制等幾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從這份文件來看,強調要通過各種信息化手段加強監管和審核。”財務專業人士農凡瑩對上證報記者表示,“原來主要通過企業單方面提交的文件,現在則要以信息化的方式,從各個相關方面進行驗證。”
在直接融資蓬勃發展的大趨勢下,中國資本市場中的股權投資行為正進入一個快速發展期。第十三屆中國股權投資年度論壇的數據顯示,在2013年前11個月的風險投資(VC)退出方式中,股權轉讓一項就占了25%,足以說明市場活躍程度。由此,關于股權轉讓中所涉及的稅務問題,也日益受到監管層的重視。
上證報記者查閱發現,近年來國稅總局已多次要求加強股權轉讓所得稅的征管。早在2008年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意見》(國稅發[2008]88號)中,就有“及時掌握企業股權變動情況,保證股權轉讓所得稅及時征繳入庫”的明確表述;而在2012年底召開的全國稅務系統所得稅工作視頻會議上,亦提及來年要“重點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管”;繼而在2013年的《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后續管理的指導意見》(稅總發[2013]55號)中,又提出對包括股權轉讓在內的“重大的、復雜的交易事項”加強后續管理。
“股權轉讓的稅收,本身的確比較復雜。”清華大學經管學院副教授張陶偉對上證報記者談到,“比如一些股權轉讓還沒有現金流,這種應該怎么去交稅?理論上需要厘清。”而由于股權轉讓行為具有偶發性和隱蔽性,也進一步加大了征收的難度,“從企業來講,當然是希望能少交就少交。”
也正是針對以往比較明顯的漏繳跡象,此次通知中提出了“對股權轉讓實施鏈條式動態管理”、“實行專家團隊集中式管理”、“加強信息化建設”等做法,未來監管力度可想會更加嚴格。一名業內人士亦指出,該稅種在當前背景下獲得重視,可能還涉及另一因素,“營改增以后地方稅少了好多,本來現在地方財政就緊,都在想辦法擴大水源。”據了解,企業所得稅是由中央和地方按照6:4比例分成,可以預料,各地根據其經濟發展水平和稅源情況不同,其動力也不盡一致。
“稅務總局也許意識到了各地存在的不同政策口徑。”一名法律界人士分析認為,“所以提出要統一政策口徑。”
記者留意到,近期有多家地方媒體報道了涉及股權轉讓企業所得稅的漏繳新聞,排查催繳力度似有加大跡象,但從具體細節來看,各地規定不盡相同。也正是針對此種現象,通知中要求“建立股權轉讓企業所得稅政策確定性工作機制,統一政策執行口徑”。
“當然,能否真正統一口徑,就要看是否有合理的、能被投資者接受的方案了。”一名業內人士稱,“不然,投資者會提出反對意見,也可能選擇復雜的國際持股結構。”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能否在保證國家稅收的同時,不給創業企業增加障礙,是不少企業經營者的關注點。“該繳的稅應該繳。”一名創投界人士對記者建議,“但希望具體方式應該有利于創業、有利于企業,采用比較靈活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