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稅務局關于2014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關事項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79號)的規定,現將2014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匯算清繳電子申報時間
由于今年啟用新的年度申報表,綜合征管系統和匯算清繳客戶端軟件需要更新,故納稅人在2015年4月1日以后才能辦理匯算清繳電子申報。
二、匯算清繳電子申報程序
1.準備階段。納稅人需要報經稅務機關批準、核準或備案的事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
納稅人可從四川地稅網上辦稅服務大廳(網址:12366.sc-l-tax.gov.cn)“下載專區”欄目內或到辦稅大廳下載《2014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軟件》及操作說明,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如實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居民納稅人財務會計報告》和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稅額。納稅人對《2014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軟件》安裝和使用中的技術問題,可致電4007112366免費咨詢。納稅人在匯算清繳中遇到的企業所得稅政策及軟件技術問題也可以致電主管稅務機關或12366納稅服務熱線免費咨詢。
2.申報階段。納稅人完成《2014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軟件》的數據輸入,并審核確認無誤后,選擇通過網絡方式上傳電子數據的納稅人,點擊軟件中“匯算清繳》申報表發送”按鈕進入報表申報發送頁面,選中需要申報的報表種類,點擊“申報表發送”就可以通過網絡上傳電子申報表;選擇通過介質方式將電子數據報送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大廳的納稅人,點擊軟件中“匯算清繳》介質傳送”按鈕進入申報文件導出頁面,選中需要申報的報表種類,點擊“導出”就可以導出申報文件,再將申報文件通過介質拷貝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大廳。此外,沒有辦理CA認證的納稅人,應按相關規定報送紙質申報表。
四川省地方稅務局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