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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規范公益事業捐贈票據管理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1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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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使用行為,加強公益事業捐贈收入財務監督管理,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財政部近日發布《關于印發《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10]112號)。公益事業捐贈票據,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公益性事業單位、公益性社會團體及其他公益性組織按照自愿、無償原則,依法接受并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財物時,向提供捐贈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開具的憑證。捐贈票據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是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部門進行監督檢查的依據。捐贈票據是捐贈人對外捐贈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捐贈款項稅前扣除的有效憑證。該文件還對捐贈票據的內容和適用范圍;捐贈票據的印制、領購和核發;捐贈票據的使用與保管;監督檢查等問題做出具體規定。該文件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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