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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價格[2010]134號 關于調整進口原油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標準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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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調整進口原油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標準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0]134號 2010-01-26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為完善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政策,保障國內成品油的穩定供應,經研究,決定調整進口原油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標準。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的進口石油原油(商品編碼2709000000)出入境檢驗檢疫費按如下收費標準執行: (一)貨物檢驗檢疫費按每噸0.1元收取,同批貨物檢驗檢疫費超過5000元的,超過部分按80%計收; (二)貨物及運輸工具鑒定業務費中的重量鑒定費仍按每噸0.2元收取; (三)液體商品空艙、卸載艙、干艙鑒定費收費標準仍按每艙200元收取。 二、收費單位應按規定到原核發《收費許可證》的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并使用財政部統一印制的票據。 三、本通知自2010年2月1日起執行。此前有關文件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規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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