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國家稅務局東城稅務分局在日常征管過程中發現東莞市宇威鋼木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宇威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給東莞某醫藥保健品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醫保公司”)。根據東城分局移交線索,東莞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宇威公司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宇威公司2012年6月向醫保公司開具的17份連號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金額合計129.88萬元,稅額合計22.09萬元。與其他業務往來對比,檢查人員發現該筆業務沒有附由醫保公司蓋章確認的送貨清單或發貨清單。同時,檢查人員對宇威公司實際經營者孫某進行詢問調查,孫某承認了在沒有貨物銷售的情況下向醫保公司虛開17份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取醫保公司開票手續費22.08萬元。通過進一步協查,檢查人員還發現宇威公司接受了深圳某裝飾材料廠虛開的10份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8.98萬元,稅額1.53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九條等規定,對宇威公司向醫保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接受深圳某裝飾材料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東莞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對宇威公司追繳增值稅1.53萬元,沒收違法所得22.08萬元,處以罰款30萬元,并依法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同時,由于宇威公司已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東莞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宇威公司立案偵查。
專家點評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高壓線”,是絕對不能觸及的,否則,后果將十分嚴重,不僅僅涉及經濟制裁,還可能涉及對人身自由的嚴厲懲罰。
在此,我們為東莞市宇威鋼木制品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算算賬,該公司的負責人一定十分懊悔。首先,該公司為東莞某醫藥保健品進出口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非法所得22.08萬元被沒收,不僅僅是竹籃打水一場空,還被處以罰款30萬元,也就是說在這筆交易中還損失30萬元。而且,目前還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即必將面臨嚴厲的刑事懲罰。
對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之所以屢打不止,其中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違法犯罪分子存有僥幸心理,在與國家機關玩“捉迷藏”,總認為被查到的可能性很小。但這是一種假象,稅務機關收集和運用信息發現涉稅疑點的水平和能力在快速提升,而且在逐步推行電子發票,稅務系統已經逐步建立起多層次、全過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監管體系。就增值稅發票比對系統而言,也不僅僅比對81位數字代碼,開始能夠比對中文信息。而且,隨著國地稅合作的加強,稅務機關與公安機關聯合打擊涉稅犯罪的力度增強,納稅人涉稅違法犯罪行為,尤其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越來越容易被發現和查處。
為此,納稅人一旦以身試法,無疑是沒有僥幸空間的。在本案中,該公司的違法疑點就是東莞市國家稅務局東城稅務分局在日常征管過程中發現的。指望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被查到,這是犯罪分子聰明反被聰明誤,是自己害了自己。
專家介紹
袁森庚 國家稅務總局干部學院教授,律師,全國律師協會財稅法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理事。主要從事稅務行政法教學和科研工作,出版專著四部,在《江蘇社會科學》、《稅務研究》等中文核心期刊以及省級期刊發表論文4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