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今日下發通知,將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
通知表示,此政策是為鼓勵利用太陽能發電,促進相關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批示精神,并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開始實施。
早前報道——光伏發電增值稅稅率將下調50% 2013-04-03 引述《中國證券報》,財政部等四部門近日聯合發布通知,調整今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相關目錄,從今年4月1日起,對國內企業為生產所列設備所需的關鍵零部件、原材料的進口稅收政策予以調整。
目錄中新增了諸多太陽能光伏電池生產設備及關鍵零部件。此外,目錄還調整了原有的晶硅太陽能光伏電池生產用全自動印刷、烘干、燒結、測試分選系統名稱及零部件清單。
國家擬定的光伏業振興刺激計劃,包括光伏發電項目的增值稅稅率,將較現行稅率下調50%,與風電項目看齊。現行的光伏發電增值稅率約為17%,而風電增值稅約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