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外籍人員適用的個人所得稅政策與國內人員存在較大差異,而且外籍人員一般流動性強、收入較高,一旦對政策的理解出現偏差,就極易產生大額的稅款流失,更會對外籍人員的個人稅收信用造成不利的影響,嚴重的還要被追究法律責任。針對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的易發誤區,廣州市地稅局歸納了近年來的典型案例,以案說法,幫助納稅人摸清外籍人員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門道。
(一)任職、升職、離職,資料報送一個都別少
某外商投資企業自成立以來聘用了多名外籍人員擔任中高層管理職位,但一直未向稅務機關報送外籍雇員的任職、收入等資料。稅務機關發現后向企業送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但該企業稅務經辦人員張先生因政策不熟不以為然:只聽說過按時報稅的,沒聽說雇傭外籍人員還要向稅局報告的。結果該企業資料報送進度嚴重滯后,稅務機關依據相關政策規定,對該企業罰款2000元,并要求企業將所有外籍雇員的相關資料全部加蓋企業公章報送至稅局,一個都沒落下。處罰通知書送達的時候,張先生才如夢方醒:報送外籍雇員的資料是稅法規定,不是兒戲啊。
風險提示:
1.稅法中的外籍人員是指非中國大陸籍的人員,包括香港、澳門和臺灣籍。
2.外籍人員稅務資料報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