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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國稅函[2011]224號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注冊稅務師行業檢查情況的通報 |
發布時間:2011/11/5 來源: 閱讀次數:1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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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注冊稅務師行業檢查情況的通報冀國稅函[2011]224號 2011.9.30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根據河北省國稅局、地稅局《關于開展注冊稅務師行業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牽頭,協會配合,于6月13日至22日對全省169個稅務師事務所及執業注冊稅務師進行了為期10天的綜合性大檢查。重點檢查了各事務所的執業資質、執業質量、制度建設、財務管理、收費標準、風險金提取、會費繳納等七個方面內容。本次檢查工作領導重視、準備充分、組織周密、各市國地稅局配合默契,達到了發現問題、以查促規范、促發展的效果。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一、我省注冊稅務師行業現狀截至2011年5月31日,全省共有稅務師事務所169家,執業注冊稅務師1087人,從業人員3572人。2010年為全省54571戶納稅人提供了涉稅服務和涉稅鑒證服務,共取得經營收入1.55億元。比2009年度的1.39億元增收1600萬元,增長11.51%。在涉稅服務和涉稅鑒證工作中,共調增各項應納所得稅額 90億元,調減各項應納所得稅額70億元。全省注稅行業在有效履行協稅護稅職能,強化稅收管理,保障國家稅收利益,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服務稅收發展事業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已經成為推進依法治稅、構建和諧稅收征納關系的重要力量。但據檢查統計,去年我省年收入50萬元以下的事務所有102家,占總戶數的 60.36 %;全省存在經營虧損的事務所有76家,占總戶數的45%。我省注稅行業小戶多、虧損戶多、業務水平低、整體發展慢的特點仍然比較突出,急需規范和發展。二、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一)執業質量方面。涉稅鑒證業務的質量是這次檢查的重點。從檢查情況看,普遍存在鑒證業務質量不高,執業風險意識不強等現象,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涉稅鑒證業務約定書使用不規范。全省查出有此類問題的76家,占檢查總戶數的44.97%。主要表現:一是未按《注冊稅務師涉稅鑒證業務基本準則》規定簽訂涉稅鑒證業務約定書。主要是填寫的項目內容不完整、格式簡單;二是沒按要求由委托單位在業務約定書上簽字蓋章。有的甚至還使用已經廢止的“稅務代理業務約定書”名稱;三是沒有按規定在約定書上標明收費金額等。2.涉稅鑒證報告文書中有不少事務所存在沒有引用或引用稅收政策依據錯誤等問題。如有的引用的是已廢止的《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而不是《企業所得稅法》。3.涉稅鑒證業務工作底稿不規范。這是這次檢查反映最為突出的問題。《注冊稅務師涉稅鑒證業務基本準則》規定,對涉稅鑒證業務工作底稿要記錄完整、真實。但本次檢查查出82家稅務師事務所存在對工作底稿不重視,收集資料不完整,使用不規范等問題。一是有的工作底稿中無委托單位交換意見記錄,沒有列出做出調整業務事項的依據等;二是對涉稅鑒證業務外部證據收集和整理均有欠缺原始資料等情況;三是有的資料上沒有加蓋委托人印章;四是資料組卷不規范。如缺少與客戶交換意見記錄、復核人簽名、審計結論等應有內容。更為嚴重的是個別稅務師事務所做了鑒證業務卻沒有工作底稿。4.三級復核制度執行不嚴格。本次檢查發現有87個事務所沒有嚴格執行執業注冊稅務師、項目經理和所長三級復核制度。有的只有一級或兩級注冊稅務師復核;有的存在非注冊稅務師審核簽字問題;有的只簽字不蓋章或用鉛筆簽字,或以手章代印章;有的沒有進行復核。(二)制度建設方面。大部分所四項制度建設比較健全,但在質量控制制度和業務檔案管理制度的執行上,有的雖然有制度但落實不到位。(三)財務管理方面。有的事務所沒有執行財務制度。如在財務憑證上沒有附件,以及沒有會計和出納的簽字等;有的賬證、賬表、賬物不符;有的未按要求分設會計和出納。(四)執行收費標準方面。全省絕大多數事務所存在低于標準收費問題,且大部分涉稅鑒證業務的收費達不到標準的40%,甚至有的僅收到標準的10%。如:某所在今年金審字第3號涉稅鑒證業務報告中顯示,某企業的資產額為1.92億元,按最低規定應收2.6萬元,而實收4000元,遠遠低于應收標準。(五)職業風險金的提取。據檢查統計,2010年全省有74家稅務師事務所沒有按照規定提取職業風險金,也沒有設立專門賬戶存儲,占總戶數的43.79 %。(六)繳納會費方面。檢查統計,全省除一個所外,其他稅務師事務所均按照稅協規定足額繳納了2010年度團體和個人會費,但欠交前幾年會費現象仍存在。三、存在問題的成因分析圍繞這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經認真研究分析,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一)缺乏正確的行業理念。樹立正確的行業理念是行業發展的先導。但綜合檢查結果說明,有些事務所所長、經理缺乏樹立以質量求生存、靠優質服務謀發展的正確理念,由此造成事務所內部管理混亂、不注重執業質量,甚至為搶攬業務競相壓價,惡性競爭。(二)行業監管不到位。一是市以下都沒有專門的管理機構,主管人員大多是兼職,掛靠在國稅的納稅服務、地稅的征管部門,很難把精力放到注稅行業的監督管理上;二是現行基層負有職責的主管部門很少直接處理涉稅鑒證業務和涉稅服務業務,而沒有明確負責監管職責的部門,如稅政、稽查、征收大廳等部門,卻肩負著日常受理涉稅鑒證業務和涉稅服務業務,從而造成基層監管方面在某種程度上的空崗或監管不到位現象。(三)行業標準不健全。總局在2007年出臺了《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業務準則》和《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鑒證業務準則》,兩個準則都在收入、成本、費用、以及資產的審核方面作出了詳細規定,但至今缺少鑒證業務工作底稿標準化的具體內容,致使目前全省注稅行業工作底稿五花八門;同時也缺少對收集相關資料內容和組卷格式的具體要求,結果造成全省使用業務工作底稿不統一、不規范。(四)行業收費標準執行不嚴格。為解決注稅行業收費混亂的問題,去年底我省出臺了《河北省稅務師事務所收費標準》,但經過半年的實踐看,絕大多數都沒有按照標準執行。分析原因大致有以下三點:一是同行之間的惡性競爭在短時間內難以制止;二是對低于收費標準的行為懲處沒有跟上;三是支持行業發展的政策落實不到位,行業的業務領域不寬,為了攬業務,爭取生存空間,事務所競相壓價,未能按照規定的標準收費。(五)行業隊伍整體素質偏低。注稅行業是個高智能的行業,但我省在3500多名從業人員中,大專以下文化程度的就有2500人,占總從業人員的73%;全省年齡超過60歲的所長有39個,大部分是高中以下學歷,占總數的23.08 %。隊伍整體素質偏低,很難適應當今快速發展的注冊稅務師行業的需求。四、整改措施針對這次檢查中發現的諸多問題,兩局明確了九項工作措施:(一)加快推行注稅行業的信息化建設步伐。擬在明年推行總局應用的注冊稅務師行業監管信息化管理系統,以有效解決我省注稅行業信息化滯后和行業監管不到位等問題。(二)統一涉稅鑒證業務工作底稿。擬在今年下半年,參照北京市等地的做法,組織有關人員盡快研究起草統一的《河北省注冊稅務師行業涉稅鑒證業務工作底稿》,爭取在今年年底前出臺,2012年正式起用。(三)開展收費標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在建立嚴格業務承攬和收費標準自律公約機制的同時,今年下半年,由各市組織對注稅行業的收費情況開展一次專項檢查,對明顯低于標準收費又無正當理由的,報省注稅中心,根據有關規定做出相應處理。(四)規范稅務師事務所分支機構管理。由于本次大檢查時間較緊,未對各所分支機構進行延伸檢查。擬于今年下半年組織力量統一對稅務師事務所設立的分所和外來中介機構開展一次檢查和清理整頓。以規范分支機構的執業行為,優化我省注稅行業市場秩序。(五)開展一次對支持注稅行業發展情況的調查。落實支持行業規范發展的措施,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在部分市進行一次專題調研,重點檢查我省《關于支持注冊稅務師行業規范發展的通知》在基層的貫徹落實情況,了解沒有落實的原因,研究解決的措施和辦法,為全省注稅行業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六)抓好注冊稅務師相關知識培訓工作。擬于今年底或明年初,由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和省注冊稅務師協會聯合舉辦涉稅鑒證業務工作底稿和相關知識的培訓,以提高我省注稅行業的涉稅鑒證業務執業質量和抗風險意識。(七)研究制定職業風險金管理辦法。擬于近期與有關金融部門聯系、探討,研究起草稅務師事務所風險金管理辦法,以加強對全省職業風險金的管理。(八)加大監管工作力度。一是研究和明確各市國、地稅主管部門及其他部門對注稅行業監管的工作職責和辦法,解決管理斷層、工作脫節問題,并建立工作聯系機制,納入工作考核;二是研究建立執業信用等級制度,并將本次檢查結果整理歸檔,記入考核歷史檔案; 三是統一刻制注冊稅務師執業簽章,以解決簽章不規范、使用不統一等問題。(九)下發檢查情況通報。責成省注冊稅務師協會按照中稅協《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會員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的有關規定,對違規較嚴重的稅務師事務所給予相應懲戒。五、幾點要求各單位對本次檢查情況要引起高度重視,切實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切實負起責任,依法支持注稅行業的健康持續發展。近期要就貫徹落實省國稅局、地稅局相繼下發的《關于支持注冊稅務師行業規范發展的通知》(冀國稅發[2011]39號等文件),結合本地實際,進行一次檢查回顧。特別是對拓展業務的相關規定,在基層尚未落實的,要盡快采取措施,督促落實。二是要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切實把監管工作落到實處。在市級稅務機關明確行業監管管理機構、主管人員基礎上,探索基層相關工作崗位的工作職責和管理辦法,解決管理斷層和工作脫節問題,加大對行業監管力度。三是根據大檢查情況,對本地區注稅行業現狀做一次認真分析研究,找出差距和問題的原因,結合落實本通報中的工作措施,制定工作計劃和辦法,并抓好落實。四是利用好檢查成果,督促各事務所加大整改力度,必要時進行一次抽查或普查。運用典型事例,組織開展一次嚴格依法、依規執業的警示教育,引以為戒,遏制問題發生,鞏固深化大檢查成果。五是要求各市將本通報中第四項整改措施和第五項工作要求落實情況,以文字形式于9月30日前上報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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