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稅務局殷俊解讀: 1、上海是最早開始“營改增”試點的城市,上海在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對融資租賃業也做了一些方案,當時實行以后問題不是很大。去年底國家稅務總局發了86號文,有了一些變化,,這種變化出現后,市稅局做過仔細分析測算,對租賃行業有多大影響,測算結果是影響不大,還請了一些企業來分析反饋,企業基本認同這個測算結果。對回租業務也做過各種不同的分析測算,發現對回租業務是有影響,我們向國家稅務總局作了匯報。37號文中改變最大的是在回租業務全額開發票上,上海又專門召開了融資租賃業調研的工作會議,并將結果和建議向國家稅務總局多次匯報。
2、談一些最基本的概念,“營改增”已經搞了1年8個月了,增值稅和營業稅是兩種不同的稅制,實行的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計算方法。營業稅的多少,會影響企業的利潤和經營結果,而增值稅分兩部分,其中稅收部分是國家的收入,與企業無關。(2010年)13號文中是有些問題,不認為售后回租中承租方是銷售行為,當時為了融資租賃的業務能進行,為了解決營業稅的問題作了某些變通?,F在情況不同了,是將整個租賃業務行為都放到增值稅的鏈條中,上下都串通在一起了,所以我們現在考慮問題就不能再停留在營業稅的觀念上,而要從增值稅的角度去思考。
3、目前看核心的問題是如果大家對我們的測算方案和數據有異議的話,我們可以開放窗口,大家和我們多聯系,我們再相互多溝通,對政策再進行解讀。有一點可以肯定,直租業務絕對沒有問題,大家可以放心去做。復雜的地方是融資租賃,要從出租方、承租方等各方面去考慮綜合考慮分析,很復雜。建議企業目前還在做業務的話,可以采用直租業務方式,肯定不會有問題。售后回租比較復雜,主要是全額開發票的問題,我們做過測算,相對營業稅,稅賦可能要增加七至八倍。這涉及到稅率機制。但是對于同一臺設備,售后回租等于是開了兩次發票,發生兩次抵扣,這是存在問題的。關于售后回租中存在的問題,我們一直在向國家稅務總局匯報,稅務總局從國家層面上考慮問題,我們必須服務國家的政策決定。
李泓處長補充: 上海市財政、稅務、商委是很愿意和企業是在一起的,當時上海的方案設計,在全國是獨有的,企業都已經享受到了政策的優惠,所以才會有現在的心理落差。為了有利于行業發展,政府各有關部門始終是在密切聯系,并向國家有關部門匯報和反映情況。上海的方案在試行中,雖然也是得到稅務總局認可的,但是也承接了很大的壓力,經過一段時間的執行,稅務總局從國家層面考慮發布了37號文,我們應該執行。企業現在必須考慮今后的業務怎么做,而不是停留在過去的思考方式上。我們只有執行國家政策的義務,沒有權利不執行已經確定下來的法規。企業可以從行業,從全局出發思考提出建設性的建議。
上海市財政局費剛處長表示,各位所反映的情況,財政部門都是了解的,有三點看法: 1、考慮到融資租賃的特殊情況,地方財稅向總局提出了上海地方政策,也就是3%即征即退政策。86號文下達后,針對融資租賃的情況,財稅部門相當重視,經過充分調研,向市政府,國務院作了匯報和反映。
2、從國家層面上看,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對融資租賃行業也是很重視的,而且非常統一,對于3%即征即退不予認可;但是國家37號文考慮到融資租賃行業的特殊性保留了增值稅差額征稅,其他行業都沒有這一條,這對融資租賃業是有利的。目前(2010年)13號文還沒有廢除,說明還留有討論和反映情況的余地,我們還會繼續去向國家層面反映。
3、對于2012年實施“營改增”試點后,稅賦不減反增的企業,市財政會安排給予補助,很快就會進入實施階段。2013年對稅賦增幅大的企業,如果暫時不能從稅收層面解決的話,還是會繼續執行5號文的精神。
李泓處長在集中了各方面的發言后,最后總結: 融資租賃在上海四個中心建設中發揮了獨特的作用,是最直接連接了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是直接為實體經濟、為中小微企業服務的行業,這就是融資租賃業的真實地位。上海融資租賃業的發展,離不開上海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引導,上海市地方政府真心實意地為企業服務是得到企業一致認同的。上海地方政府的工作非常專業,也非常務實。“營改增”的全面推行,肯定是有利各行業的健康發展,我們一定要從正面、從全面看問題,不能用局部的、暫時眼光看問題。
8月1日開始的“營改增”全面推廣,其實是一種政策的規范,對所有行業的稅收規范,是絕對的正面效應,這一點務必請大家要有正確的認識。關于37號文中出現的變化,政府有關部門正在努力,盡力與國家相關部門溝通,爭取有適當的措施解決,這中間有大量的幕后工作在進行著,請大家相信政府部門為企業服務的誠意。企業發展好了,也說明政府的服務工作做好了。
現在社會某些媒體上對融資租賃行業有著不同的說法,尤其對外資融資租賃企業的說法比較多,我們應該反思,行業內是否有不規范的行為,特別是在售后回租業務上,操作上是否有不夠規范的地方,是否有銀行業比較擔心的“影子銀行”的行為,影響了行業的聲譽,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