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選擇簡易計稅的還能抵減防偽稅控設備維護費么?
答:可以。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以下稱二項費用)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
也就是說,選擇簡易征收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包括在可抵減的應納稅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