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全面準確反映非居民企業減免稅的情況。通過修訂申報表,既體現了非居民企業可以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同時又強化了非居民企業的減免稅申報義務。非居民企業減免稅政策包括根據國內法有關規定的減免稅政策和依據稅收協定的優惠待遇。非居民企業根據國內法有關規定可以享受的減免稅政策,主要在據實征收的非居民企業年度、季度納稅申報的附表《稅收優惠明細表》體現;對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取得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財產轉讓及其他所得等享受協定待遇和根據國內法規定減免稅政策的情況,主要體現在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中;對于不構成常設機構和國際運輸享受協定待遇免稅的情況,為簡化起見,統一使用《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季度和年度納稅申報表(適用于核定征收企業)/(不構成常設機構和國際運輸免稅申報)》申報。
三、申報表主要在哪些地方做了修訂?
(一)非居民企業年度納稅申報表(適用于據實申報企業)
1.對主表的修改,主要是有關項目和統計口徑與居民企業年度納稅申報表保持一致。增加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和所得減免欄目,規范減免稅統計口徑;增加納稅調整增加額和納稅調整減少額反映納稅調整情況,取消賬載金額和依法申報金額調整的表述。
2.對附表的修改:將原附表《營業收入及成本費用明細表》拆分為收入、成本、期間費用表,同時增加特殊行業專用報表,增加《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和《稅收優惠明細表》?!兑话闫髽I收入明細表》、《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與居民企業年度報表相同;《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金融企業支出明細表》在居民企業年度報表基礎上刪除證券業務相關欄次;《期間費用明細表》在居民企業年度申報表基礎上增加分攤的總機構費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在居民企業年度報表基礎上增加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稅收優惠明細表》為新增附表,按照確認的非居民可以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參照居民企業稅收優惠分類方式來設計,每個類別都設置了多欄“其他減免項目名稱及減免性質代碼”,避免因政策調整頻繁修改申報表;《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在居民企業年度申報表基礎上刪除“合并、分立轉入(轉出)可彌補的虧損額”列。
(二)非居民企業季度納稅申報表(適用于據實申報企業)
主表的修改與年度申報表主表的修改基本相同。附表增加《稅收優惠明細表》,且在年度《稅收優惠明細表》的基礎上予以簡化。
(三)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季度和年度納稅申報表(適用于核定征收企業)/(不構成常設機構和國際運輸免稅申報)
將原適用于核定征收的非居民企業季度納稅申報表和年度納稅申報表2張申報表合并為1張申報表,同時,不構成常設機構和國際運輸免稅申報也使用本表。主要增加是否享受協定待遇的選項,如選擇“是”,在相應的協定待遇進行勾選,如勾選“不構成常設機構”或“國際運輸完全免稅”企業只需填寫收入額或經費支出總額(含明細)或成本費用總額,不需要填寫其他欄次;如勾選“國際運輸減免稅”或選擇“否”,則需完整計算應納所得稅額和國際運輸減免所得稅額。增加免稅收入的申報內容。
(四)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
1.在適用范圍上增加了扣繳申報或自行申報的選項。對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扣繳或者無法履行扣繳義務的情況下,由非居民企業自行申報的,使用本表。
2.增加是否享受稅收協定待遇以及適用稅收協定條款選項、是否享受其他類協定待遇以及其他類協定名稱選項和是否享受國內稅法優惠以及國內稅法優惠項目選項,并通過信息化處理,增強數據校驗功能,減少納稅人填報錯誤。
3.增加所得減免,用于申報國內稅法有關規定優惠的所得金額或屬于稅收協定規定所得減免金額,保留實際征收率,用于統計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優惠稅率的情況。
4.在指定扣繳部分,如享受稅收協定常設機構及營業利潤待遇條款或享受國際運輸類協定待遇完全免稅,僅需企業填寫收入總額,稅務機關不再核定利潤率,企業也不需計算應納稅額。同時考慮了國際運輸類協定待遇的特殊情況。
三、修改后的申報表是否增加納稅人負擔?
修訂后的申報表主要是據實申報的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附表有所增加,但主要是對原有附表的拆分,實質新增僅為《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和《稅收優惠明細表》2張附表。對于享受稅收協定不構成常設機構待遇等情況的申報,采取簡化處理,企業只需填寫收入額或經費支出總額或成本費用總額,不需要換算收入額,不需要稅務機關核定利潤率,不需要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在非居民稅收征管中涉及較多扣繳義務填報的《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并未增加更多的填報內容,只是為減免稅核算工作的需要,對相關內容進行了進一步的規范。從這個意義上說,基本未增加納稅人填報負擔。
四、關于實施時間
本《公告》實施時間為2015年7月1日?!斗蔷用衿髽I所得稅季度納稅申報表(適用于據實申報企業)》、《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季度和年度納稅申報表(適用于核定征收企業)/(不構成常設機構和國際運輸免稅申報)》和《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自2015年7月1日使用,《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適用于據實申報企業)》自2016年1月1日使用。
相關政策—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等報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