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關于2015年度資產評估師全國統一考試有關問題解答
2015年度資產評估師全國統一考試將于2015年11月14、15日舉行,現就考生普遍關心的問題解答如下:
一、考試科目和考試范圍
考試科目:資產評估、經濟法、財務會計、機電設備評估和建筑工程評估。
考試范圍:2014年度考試大綱確定的內容。考生可參考中評協組織編寫的2014年度各科目考試輔導教材,進行復習備考。
二、參加考試人員
凡已報名參加2014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并繳費的人員,可直接參加本次考試。本次考試不接受新增報名,已報名人員也不能新增加考試科目。
考生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決定自己是否參加本次考試。考生決定放棄本次考試的,可聯系當地人事考試機構,申請退費。
三、考試時間
2015年11月14日
上午:經濟法
下午:財務會計、機電設備評估
2015年11月15日
上午:建筑工程評估
下午:資產評估
四、考試方式
各科試卷全部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全部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和客觀題各占50%,總分100分,合格標準統一為60分。
五、考試成績有效期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印發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43號)規定,本次考試人員合格成績實行5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5年內,參加全部(5個)科目的考試并合格,可取得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符合免試條件,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考生,其合格成績以4年為一個滾動周期。
截至2014年,在原制度文件規定的有效期內的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考生,2012年及以后的成績按新制度滾動,2011年及以前成績不再參加滾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考生,2013年及以后的成績按新制度滾動,2012年及以前成績不再參加滾動。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
2015-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