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登記管理辦法修改取消辦理稅務登記核準等審批
2014年12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頒布《關于修改<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6號),修改了原辦法的13項內容,取消辦理稅務登記核準等審批,重新規范了納稅人識別號的稱謂和賦碼規則。自2015年3月1日起實施。
修改后的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實施
2014年12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頒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自2015年3月1日起,對用票單位使用印制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不再設置條件限制,明確用票單位可以書面向稅務機關要求使用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稅務機關確認印有該單位名稱發票的種類和數量。
出口退(免)稅企業要分四類管理
1月7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2號),明確自2015年3月1日起,按照優先退稅、正常管理、側重監管、重點防范的模式分為一類、二類、三類、四類進行等級管理。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要實施了
備受關注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將于3月1日起正式實施,標志著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正式建立。根據《條例》,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都屬于不動產。不動產權利的主體、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內容應記入不動產登記簿。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
去海南購物選擇更多更實惠
2月16日,財政部發布《關于進一步調整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5年第8號),自2015年3月20日起施行。海南離島免稅商品再度擴圍,新增零售包裝的嬰兒配方奶粉、咖啡、家用空氣凈化器、保健食品等17種消費品;服裝服飾、手表、香水、化妝品等10種熱銷商品單次購物數量限制也明顯放寬。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污水處理
2014年12月31日,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4〕151號),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污水處理費屬于政府非稅收入,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鼓勵各地區采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