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軟件產品漢字化處理后對外銷售是否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基本案情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進口軟件產品漢字化處理后對外銷售,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案例分析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后對外銷售,其銷售的軟件產品可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對進口軟件產品進行重新設計、改進、轉換等,單純對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漢字化處理不包括在內。
據此,如果一般納稅人只是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漢字化處理就對外銷售,不能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