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新辦的建筑公司,營業執照的第一項業務是裝修裝飾,主營業務也是裝修,但經營范圍中有材料銷售,企業所得稅應在哪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新增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20號)第二條第四款規定:既繳納增值稅又繳納營業稅的企業,原則上按照其稅務登記時自行申報的主營業務應繳納的流轉稅稅種確定征管歸屬;企業稅務登記時無法確定主營業務的,一般以工商登記注明的第一項業務為準;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再調整。
(注:上述答案僅供參考,具體事宜請向您的主管稅務機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