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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擴容”:個體戶建賬之爭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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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10日,國家稅務總局根據新修訂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發布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對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作出新規范。新的增值稅條例大幅度降低了一般納稅人門檻,也降低了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工業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標準降低了一半,為年應征銷售額50萬元,而商業一般納稅人則從180萬元降低到了80萬元。只要達到了該標準的企業和個體經營者,一經稅務部門核實,將會強制轉為一般納稅人。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則明確規定,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需要轉為一般納稅人?! ≡鲋刀愐话慵{稅人“擴容”其實并不容易,很多個體經營戶對此是采取抵制態度。據《楚天都市報》報道,武漢市漢正街進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擴容”時,有的個體經營戶認為“我們賣的東西都很雜,利潤也沒有固定的比率,根本不會建那么專業的賬,”。另一位從事毛巾批零業務的女老板說,“本來利潤就連15%都達不到,還要請專門的會計人員建賬肯定虧本。” 其實,建賬成本并不高。按現在的代理記賬市場的行情,一般納稅人企業每月代理記賬的費用多在200-500之間,一般的個體經營戶都能負擔的起,強調建賬成本只不過是個借口而已。 很多個體經營戶原來都是采取定額納稅的模式,在原來模式下,由于個體經營戶不建立正規的會計賬簿,很多原始經營數據都無法取得,稅務部門只能根據房租、水電等容易取得的資料對其經營情況進行測算,測算數據就很難保證準確,再加上種種人為因素,這些個體經營戶往往虛報收入,導致稅負偏低。一旦轉為一般納稅人,這些企業則必須建立正規財務賬簿,其經營過程中必須對外開具發票,虛報收入就比較困難,其稅負必然會增加,這也是多數個體經營戶抵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擴容”政策的根本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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