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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而取得的手續費如何納稅?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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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返還納入企業收入,可以用于支付相關人員辛苦費、獎金等。納入企業收入需要繳納流轉稅嗎?用于支付辛苦費、獎金等是否需要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 答:1、手續費返還收入是否繳納流轉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第七條規定,服務業是指利用設備、工具、場所、信息或技能為社會提供服務的業務。 (一)代理業,是指代委托人辦理受托事項的業務,包括代購代銷貨物、代辦進出口、介紹服務、其他代理服務。 4>.其他代理服務,是指受托辦理上列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的業務。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提供的代扣代繳稅款業務,屬于“服務業——代理業”應稅勞務。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代扣代繳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手續費收入征免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1]31號)第一條規定,根據《國務院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的規定,儲蓄機構代扣代繳利息稅,可按所扣稅款的2%取得手續費。對儲蓄機構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征收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于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取得手續費收入納稅問題的函》(桂地稅函[2009]446號)規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代扣代繳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手續費收入征免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1]31號)的有關規定,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取得手續費收入應繳納營業稅。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取得手續費收入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因此,企業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繳納營業稅,并應計入企業的收入總額,計算繳納所得稅。 2、手續費返還收入支付員工辛苦費等如何入賬: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05]365號)第六條第(六)款規定,“三代”單位所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該單獨核算,計入本單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適當獎勵相關工作人員。 因此,企業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手續費收入可以適當獎勵相關工作人員。 《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二條規定,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職工薪酬包括: (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根據上述規定,相關人員取得的辛苦費、獎金屬于職工薪酬,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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