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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下調個體戶所得稅附征率 餐飲業降到1.5%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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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15 日記者從廣州市地稅局獲悉,9 月1 日起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正式施行后,廣州市地稅局已于日前下發了《關于調整廣州市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附征率的通知》穗地稅發[2011]144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從今年9 月起,全面下調廣州市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的附征率。 至此,繼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受惠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后,核定征收的個體工商戶也可從中受惠,即廣州市逾31萬戶個體經濟都能受惠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 廣州市地稅局自9 月1 日起,針對核定征收個稅的個體經濟全面調低了廣州市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附征率(附征率=應納稅額/ 營業收入額)?! ∪纾猴嬍硺I的附征率由原來的2.8%下降到1.5% , 娛樂業的附征率由原來的3.5%調低為2%, 商業的附征率由原來的1.8%降至1%等?! 〗洀V州市地稅局測算, 經過此次調整,全市全年約減少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收入4.2 億元, 降幅約38.20%?! V州市地稅局介紹,《通知》中明確,凡按核定征收方式附征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當月營業額(銷售額)未達到營業稅、增值稅起征點的(營業稅除租賃業外的起征點為5000 元; 增值稅的起征點工業、商業為5000 元, 加工業為3000元),附征率確定為0。也就是說,個體工商戶營業額未達起征點的, 不需附征個稅。而此前的舊政策規定,個體工商戶被核定的當月, 不論營業額是否達到起征點,都須按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附征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因此,可以說,《通知》還為較低收入的個體工商戶帶來了更多的實惠?! V州市地稅局還特別提醒:對個體工商戶經營多業的,應按其主營項目判斷行業類別,并確定適用附征率。 附表: 廣州市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附征率表 序號 行業類別 附征率% 1 工業、商業 1 2 交通運輸業(貨物運輸) 1.5 交通運輸業(非貨物運輸) 0.8 3 建筑業 1.2 4 飲食業 1.5 5 娛樂業 2 6 其他行業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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