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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與納稅服務司2009年11月24日座談會會議紀要 |
發布時間:2010/3/19 來源: 閱讀次數: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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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應邀與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就執業準則制訂工作、推動行業發展等事宜進行了研究與協商。納稅服務司陸煒副司長、制度處張曉平處長、李敏副處長,中稅協范巍副會長、王文彥副秘書長及準則部、業務援助部相關工作人員參加會談。 首先范巍副會長指出,執業準則的健全和完善有利于規范和管理注稅行業,降低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征納風險的同時,也能提高注稅行業的法律地位,因此中稅協要加強與納稅服務司的溝通,使得雙方在準則的制訂工作中形成合力。 陸煒副司長表示今后將與中稅協加強聯系,雙方共同研究修訂行業執業準則,推動注稅行業的發展。隨后陸司長就總局領導近期關于加大注稅行業的支持力度和加強重視指導、以及對《注冊稅務師涉稅鑒證業務基本準則》和《注冊稅務師涉稅服務業務基本準則》的簽批情況進行了溝通。 此次座談會雙方在以下三個問題上達成共識: 一、具體準則的修訂工作由中稅協按照總局的部署和要求,協助負責組織起草工作,中稅協要在總局的領導下開展各項具體準則制訂工作。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業務準則》作為當前最為迫切而重要的具體準則,要充分依據《涉稅鑒證基本準則》,為今后具體業務準則制訂起到示范作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業務準則”專題修訂會定于12月8日在廣東召開,形成征求意見稿在全行業內征求意見后作進一步修訂,報納稅服務司等業務司局核準,力爭盡快由總局發布實施,為注冊稅務師明年的匯算清繳工作提供執業依據。 同時中稅協將在廣東會議上一并討論《2010年執業準則體系基本概念課題工作提綱》、《執業準則委員會2009年——2012年工作規劃綱要及目錄》和《執業準則委員會2010年工作計劃要點》。 二、根據總局機構改革方案,原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部分行政職能劃入納稅服務司制度處,負責注稅行業法規制度的制定并監督實施。機構調整后,納稅服務司與中稅協的部分工作職責尚不明確,原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部分行政職能缺位。納稅服務司和中稅協在行政職能和自律職能方面一定要分工合作,從而形成一個非常清晰的協作關系。 納稅服務司表示明年將對注稅行業加大行政監管力度,同時建議協會需要進一步做好規范注稅行業的自律管理工作,雙方一致認為,基本準則作為執業準則體系的基礎性文件,由納稅服務司負責擬定,以總局名義發布實施;行業具體業務準則由中稅協負責起草,納稅服務司審核修訂后報總局核準發布;操作指南由中稅協制定,報相關業務司局核準后,由總局轉發或中稅協發布。 三、14號令明確了涉稅鑒證是注冊稅務師的法定專營業務,具備了注稅行業專有特色。注冊稅務師涉稅鑒證業務為幫助稅務機關、納稅人提高征納效率和降低征納風險作出了突出貢獻,但仍存在業務水平較低、管理不規范、操作風險高等問題,因此一定要對涉稅鑒證業務加大監管力度。這不但需要提高納稅人、稅務中介的風險意識,還要研究出如何降低或轉移納稅人、稅務機關風險的機制。 會議最后,與會雙方均表示今后在工作中要加強溝通,共同努力解決行業發展中遇到的難題,推進注冊稅務師行業健康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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