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國稅函〔2014〕246號 2014.9.19各市國家稅務局:
為鼓勵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充分享受所得稅優惠,簡化納稅人申報表的填報,優化納稅服務,省局對網絡一體化申報平臺所得稅申報軟件進行了升級,實現了根據納稅人申報數據自動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對符合小型微利減免條件的企業,自動計算出企業可享受的減免稅額并預填到對應欄次。現將有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本次升級是針對省局一體化平臺的網上申報功能升級,適用于通過網上報送所得稅申報表的企業;到納稅服務廳前臺辦理所得稅申報的企業,仍需按CTAIS的要求填報。
二、本次功能升級以后,軟件根據納稅人的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等數據,自動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對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業,自動將按15%稅率減免的稅額填寫到“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欄;對應納稅所得額大于10萬元但在30萬以下的小型微利企業,自動將按5%稅率減免的稅額填寫到“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欄。
三、對同時滿足享受更優惠政策條件的企業(如免稅),企業可以選擇享受更優惠政策,預填寫的減免稅可以修改,但修改后的減免稅額不能小于按第二條計算應享受的數值。
四、根據《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安徽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簡化企業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辦稅程序的公告》第三條的規定,對網上申報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的企業,免于報送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資料。
五、目前一體化平臺軟件已完成升級,各市應盡可能鼓勵小型微利企業(包括核定征收企業)通過網上辦理所得稅申報,并注意收集軟件使用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修改建議和意見,以便省局對軟件功能作進一步的完善。
相關政策——合肥市國稅局所得稅處關于落實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優惠政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