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除企業其他活動、所有權性質、經營規模和所得稅稅率差異等影響之后,研究發現,激烈的市場競爭加劇了企業的逃避稅行為。與競爭壓力低的行業相比,身處高競爭環境下的企業平均逃避稅幅度要高16%。
企業逃避稅是再普遍不過的行為。然而,到底什么樣的企業更傾向于鋌而走險,耗時費力地去做這件事,并不是那么容易被識別。如果單靠稅務稽查獲得的有限案例進行歸納總結,那么“冰山”之下的大量企業是如何行動的,依然不為人知。過去數年,逃稅(Tax Evasion)和避稅(Tax Avoidance)方面的研究,集中在發現哪一類型的企業,基于什么原因去逃避稅收。而這些因素與逃避稅行動之間存在怎樣的傳導機制,成為研究的側重點。
相關研究中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文獻,來自中國學者——蔡洪濱和劉俏兩位教授的出色工作。他們于2009年發表在經濟學權威期刊《經濟學報》(Economic Journal)的文章中提出:激烈的市場競爭,會令企業有更強的逃避稅意愿,并實施逃避稅行為。由于大多數身處激烈市場競爭之中的企業,受到的外部壓力大,因而降低稅費壓力成為保持盈利的關鍵。企業往往會通過增加企業費用的方式,降低企業利潤,進而減少應納稅額。他們的研究基于中國工業企業數據庫2000年~2005年期間的普查數據,每一年有接近19萬家的企業樣本。這是目前中國范圍之內能夠公開獲悉并運用于學術研究的最大規模企業數據庫。雖然上述結論距今數年,但其對國內外學術研究的啟發卻在日趨加深。
>這份研究的貢獻體現在如下三個層面:
1除了少量以美國為對象的研究,世界各國范圍內的市場競爭如何影響稅收,長期被忽視,但這又是十分重要的課題。產業組織和稅收學的交叉正在于此。以往的文章過多關注企業稅收負擔高低,并用一些國際標準來對比。此種方法有刻舟求劍之嫌,也很難徹底解釋一些根本性的問題。2中國企業利潤核算的特殊性,為研究提供了便利。現行的企業財務信息分別按統計口徑和會計報表口徑分類匯總,前者主要用于國民生產總值(GDP)核算,后者主要作為納稅依據。而在樣本時間段,這兩類信息是沒有交叉核對的,但又分別記錄在案。這為對照識別企業真實利潤提供了可能。因為作為企業所得稅的稅基,如何確定稅前利潤決定了納稅金額的高低。3有限的稅收征管力量該用在何處。“嚴征管”是中國稅收管理的長期努力方向,但有限的征管力量該如何應用于現實的稅收環境,卻很需要考量。
>以下原因令提高稅收征管效率迫在眉睫:
第一,稅務部門公務員隊伍相對龐大,無限度增加征管人員的空間有限。
第二,經濟快速發展帶來的業務量日增,稅收征管環境日趨復雜。
如果能在研究上明確市場競爭激烈領域的逃避稅行為,那么如何配置稅收征管力量,怎樣對某一些行業和企業進行重點稽查,將比現在的管理方式更有針對性,進而可以大幅度提升征管效率。
回到研究本身。市場競爭的好處無需贅述,但市場競爭的負面影響卻鮮有人提及。“現役”經濟學家中,文章引用率最高(2015年)的哈佛大學施萊弗教授(Shleifer,2004)就曾提醒:市場競爭會導致企業行為不道德,比如使用童工、行賄與操作企業利潤。原因不難理解:市場競爭中的企業需要自求生存與發展之道。如果企業為了獲取競爭優勢采取一些突破社會道德底線的行為且不被懲處,那么其他同行企業便會追隨這種行為。越來越多的企業加入進來,就會令市場競爭對社會的負面影響顯現出來。因此,這篇文章的思想來源正是揭示市場競爭如何影響企業行為,特別是如何發現企業的不道德行為——操縱企業利潤。
事實上,市場競爭加劇企業逃稅的作用機制,是我們想進一步了解的內容。
第一,影響企業逃稅的原因很多。競爭可能只是一個方面的內容,而且可能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比如經營品類不同、區域間稅收管理嚴格程度,都可能成為左右企業逃避稅決策的重要因素。第二,企業逃避稅的關鍵是對利潤做手腳,但直接觀測到這個動作卻很困難。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是稅前利潤乘以企業所得稅稅率。因為企業所得稅稅率是固定,所以企業要少繳稅,就只能盡量減少稅前利潤。如果要確切知道企業逃避稅的規模,那么就需要知道實際利潤與報稅利潤之間的差額。遺憾的是,沒有任何企業會愚蠢到直接告訴你真實情況。第三,市場競爭會引發企業很多反應,比如企業創新活動增加、企業兼并重組加快等等。如何識別競爭與逃避稅之間的聯系,是否存在競爭導致逃避稅的確定性因果關系,將是本研究的另一大難點。
這份研究之所以能受到國際權威期刊青睞,影響力逐漸擴大,很大程度上源于文章本身巧妙并科學地突破了上述研究困難。
其一,兩位作者的前期理論研究發現,企業逃避稅行為是增加企業可支配收入的有效渠道。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多一分可支配收入便多一分再投資的能力。無論是用于研發還是擴大現有生產規模,都是直接提升競爭力的舉動。因此,越是身處激烈競爭環境、越是缺乏優勢的企業,逃避稅動機會越強。數據也佐證了前期的理論判斷。其二,工業企業數據庫的具有統計需要的核算利潤和納稅需要的會計利潤。這為研究者間接獲取企業稅前利潤提供了可能。他們通過一系列的財務計算方法,識別出真實利潤的變動情況。企業逃避稅規模便從難以觀測的冰山之下,浮出水面來。這樣,整個研究從競爭到逃避稅的邏輯,也就更加清晰可靠。其三,在去除企業其他活動、所有權性質、經營規模和企業所得稅稅率差異等影響之后,研究發現,激烈的市場競爭加劇了企業的逃避稅行為。與相對低度競爭的行業相比,身處高競爭環境下的企業平均逃避稅幅度要高16%。
些許不足的是,這篇文章沒有將逃避稅的潛在成本納入到分析框架。理性企業應該是在權衡繳稅和逃避稅成本之后做出選擇。簡言之,是否選擇逃避稅的前提是盤算好是否劃算。實際上,近些年我國金稅工程建設和各地征管信息化程度均有較大進展,技術推動下的征管效率提升很快。
因此,未來的研究如果能將征管制度與技術方面的進步納入研究范疇,很可能會進一步細化我們對企業選擇逃避稅活動的了解。因為,企業與稅務部門之間的互動從未停止,逃避稅與反逃避稅之間的“游戲”會長久存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