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截至目前,除7項稅務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保留外,80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已全部清理完畢。其中,57項予以取消,23項調整為其他權力事項。
“過去大半個月才能退出來的稅,現在不到一周就到賬了!”青島市綺麗集團副總裁孫女士為青島市國稅局出口退稅大提速點贊。“按去年的退稅額測算,提速后一年能給我們節約120多萬元的運行成本。”
而這僅是在稅務部門砍掉審批“高門檻”后,享受到辦稅“一路暢通”紅利的眾多納稅人的一個縮影。記者了解到,稅務總局不再保留對辦理稅務登記核準、偏遠地區簡并征期認定、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等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有針對性地降低辦稅“門檻”。2016年初,稅務總局在全國推行出口退(免)稅管理工作規范1.1版,進一步下放審批權限,除情況較為復雜的外貿企業外,將管理難度小、便于征退稅銜接的生產企業退稅全部下放到所在縣(區)國稅局審批,停止執行市、縣局兩級審批,對于納稅信用好的企業直接實行先退后審,提供最大便利。
從2013年開始,稅務總局持續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摸清審批底數,公布87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實施稅務行政審批目錄化管理,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把該放的放到位。“現在的改革到了一個很關鍵的時候,要從增量改革向存量改革轉變,削減行政審批就是在存量上面做文章的改革。”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政治部主任燕繼榮表示,發展到這個階段,就是要“啃硬骨頭”。
稅務總局還推出簡政放權等一系列措施,列出“責任清單”,推行首問責任制;簡化了小微企業享受稅收優惠的備案手續,納稅人通過填報申報表相關欄次履行備案手續,不再專門備案。
據了解,在全面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同時,稅務總局正在研究完善事中事后監管,以實現取消審批與事中事后監管的無縫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