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瑪依市國稅局以評估疑點為線索,對SY針紡織制品公司實施稽查,查實該企業為自己虛開農產品收購發票35份,無貨交易為他人虛開增值稅發票50份,共涉及金額767.52萬元。同時接受虛開增值稅發票21份,涉及金額205.13萬元。該局依法對該企業處以50萬元罰款并移交公安機關查處。 近期,新疆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涉案人員王乙因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公安機關仍在網上追逃涉案人員王甲。 一家快速“繁榮”的小公司 新疆克拉瑪依市白堿灘區國稅局稅務人員在日常納稅評估管理時發現,轄區內注冊資金僅50萬元的SY公司,在成立半年內銷售數據就突破了上億元,并且每月申請領取、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量較大,該公司的反常現象引起了稅務人員的注意。 稅務人員了解到,SY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注冊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事紡織服裝及日用品、紡織服裝制造、農畜產品收購等業務,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稅務人員隨后對該企業進行實地調查,發現該公司生產場所工作人員寥寥無幾,生產設備陳舊,與其發票開具數額所需的生產能力相去甚遠,且在生產經營場地未發現農產品收購發票欄目中的相關貨物。種種跡象表明,SY公司涉嫌虛開農產品收購發票。稅務人員遂將線索移交克拉瑪依市國稅局稽查局查處。 糊涂賬加重虛開嫌疑 檢查人員梳理線索信息后認為,SY公司在生產經營和發票開具方面嫌疑較大,隨即立案。檢查人員撥通了SY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甲的手機,但其稱正在外地出差,隨后手機即停機。公司另一名合伙人王乙的手機則一直無人接聽。 檢查人員從SY公司財務代理處調取該企業賬簿進行分析,發現SY公司經營流程為:本地收購羊毛、羊絨(同時從河南、沈陽購入羊毛、羊絨),將收購原材料委托甘肅臨夏市某公司加工成羊毛線,然后將收回的羊毛線加工成毛衣、毛褲,最后將成品銷售給購貨方廣州某公司。 檢查人員對SY公司經營環節結合經營數據逐一進行分析后,認為SY公司存在以下疑點:會計憑證中未發現有收購羊毛款支出的明確記錄;在羊毛加工成毛線環節,賬簿、憑證未發現與甘肅臨夏市某公司有資金往來、成本費用發生及委托加工的記錄;在毛線加工成毛衣、毛褲環節,無實際工人工資支出等多個疑點。檢查人員據此認為,SY公司具有虛開農產品收購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重大嫌疑。 多地取證真相大白 克拉瑪依市國稅局稽查局遂將案情通報了當地公安機關經偵支隊,雙方成立聯合調查組。稅警雙方赴新疆石河子、庫車、塔城等多個地區,依照線索核查SY公司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經核實,SY公司盜用他人身份證號為自己虛開了19份農產品收購發票。在此情況下,公安機關對SY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甲及其合伙人王乙實施網上追逃。 公安機關發布網上追逃信息后,迫于壓力,SY公司合伙人王乙主動到公安機關配合調查,并承認了SY公司虛構毛衣、毛褲出售等業務,在沒有實際貨物交易的情況下,向廣州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事實。 2012年10月,檢查組與經偵支隊辦案人員啟程前往廣東,對廣州某公司接受SY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調查取證。 檢查人員首先約談了廣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但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拒不承認違法事實。 在此情況下,檢查組調整工作方向,決定開展外圍調查。檢查人員兵分兩路:一組前往銀行調查廣州某公司的業務資金往來情況;另一組人員前往當地國稅機關,對廣州某公司出口業務和退稅辦理情況實施調查。 調查該公司資金情況的檢查人員,很快就獲得了該公司向SY公司付款,SY公司開票后將資金“回流”廣州某公司的證據。另一組檢查人員也取得了廣州某公司使用SY公司虛開的增值稅發票,在國稅機關申請辦理出口退稅的證據。 調查組再次約談了廣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面對證據,該公司負責人最終承認接受SY公司虛開發票,騙取出口退稅的違法事實。廣州某公司的主管國稅機關隨即追繳了騙稅款56萬余元。 至此,案情水落石出。經查,SY公司以不正當手段獲取他人身份信息虛構農產品收購業務,為自己虛開農產品收購發票35份,金額317.69萬元,抵扣進項稅額41.30萬元;無貨交易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50份,金額450.52萬元,稅額76.59萬元;接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21份,金額205.13萬元,稅額34.87萬元。克拉瑪依市國稅局依法對該公司處以50萬元罰款并移交公安機關查處。 近期,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涉案人員王乙因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SY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甲目前仍未歸案,公安機關正在網上追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