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的重要意義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是我國“十二五”時期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國家采取結構性減稅政策措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一項重大舉措。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程中,部分試點企業由于成本結構不同、發展時期不同等原因,產生稅負增加情況。制定實施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確保試點行業和企業稅負在過渡期內基本不增加,幫助試點企業在新老稅制轉換過程中實現平穩過渡,順利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同時,進一步調動試點企業參與試點的積極性,促進試點企業抓住機遇,用好政策,整合業務資源,轉變經營方式,創新服務領域。
二、實施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財政扶持對象
對全市提供應稅服務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以后,按照新稅制(即試點政策)規定繳納的增值稅比按照老稅制(即原營業稅政策)規定計算的營業稅確實有所增加的試點企業。
(二)設立財政扶持資金
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期內,財政扶持資金按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分別負擔,市級與縣(區)級財政預算安排資金,分別設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財政扶持資金”,專項用于對本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稅負增加試點企業的財政扶持。如縣區已另行制定扶持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企業不再重復享受財政扶持政策。
(三)規范扶持資金管理
財政扶持資金按照“企業據實申請、財政專項扶持、資金及時預撥”的方式進行管理。
1.企業據實申請。在試點的推進實施過程中,國稅部門在試點企業辦理納稅申報、實際繳納稅款時,同步布置試點企業按月向縣(區)國稅部門報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負變化情況。試點企業根據稅制改革前后比較,實際稅負確實是有所增加的,可申請財政專項資金扶持。
2.財政專項扶持。財稅部門根據試點企業提出的申請,及時進行審核。對確實由于新老稅制轉換原因導致稅負增加的試點企業,據實落實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
3.資金及時預撥。按照企業繳納增值稅的收款國庫屬地,由對應的縣(區)財政部門辦理資金撥付,縣(區)財政部門根據審核情況,將財政扶持資金及時預撥至試點企業。
三、實施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的具體操作辦法
在實際操作時,本著“方便企業申請、方便財稅部門審核撥付,有利于操作”的原則辦理。根據試點企業稅負增加的實際情況,財稅部門原則上采取按月跟蹤分析、按月審核預撥、按年據實清算的辦法。
(一)財政扶持資金的撥付方式
1.月稅額增加1萬元以下的,按年申請;
2.月稅額增加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每半年申請一次;
3.月稅額增加5萬元以上的,按月申請;
對2013年8月-12月,月稅額增加5萬元以下的試點企業,于2014年1月15日前提出申請。
(二)財政扶持資金的撥付流程和時間
1.改革后稅負確實增加的試點企業,于每一期限的下一個月的15日(節假日順延)前向縣區國稅部門提交以下資料:
(1)關于申請財政扶持資金的報告(附件1);
(2)南昌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企業稅負變化申報表(附件2,以下簡稱申報表);
(3)南昌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企業申請財政扶持資金審核表(附件3,以下簡稱審核表);
(4)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復印件;
(5)稅收專用繳款書復印件;
(6)其他需要報送的資料。
2.縣(區)國稅部門于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試點企業提交的《申報表》和《審核表》的審核;
3.縣(區)國稅部門審核通過后報縣(區)財政部門復核;
4.縣(區)財政部門應于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按稅負增加的70%部分預撥至試點企業。
(三)財政扶持資金的清算和結算
1、清算部門和時間。次年2月底前,縣(區)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組成聯合會審小組。聯合會審小組對上年1-12月份(2014年初對上年8月-12月)試點企業累計增加的稅負進行審核,并與累計撥付的扶持資金進行比較,根據試點單位實際稅負增加數及實際預撥數進行清算,多退少補,3月底前完成清算工作。對在政策執行期內將要注銷的已獲取財政扶持資金試點企業應及時予以清算。
2.清算部門職責??h(區)財政局負責牽頭組織聯合會審,進行財政扶持資金審核、資金撥付和收回超撥的財政扶持資金;各縣(區)國稅局具體負責審核試點企業增值稅繳納情況,配合同級財政局辦理收回超撥的財政扶持資金工作;各縣(區)地稅局具體負責審核試點企業按原營業稅規定計算應繳納的營業稅情況。
3.上下級財政資金結算。財政扶持資金均由試點企業繳納增值稅所屬國庫對應的縣(區)級財政撥付,按照“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由市、區財政按照企業稅收分成比例予以分擔,應由市財政負擔部分,按現行市與區財政體制相關規定進行結算。
(四)財政扶持資金的審計和檢查
縣(區)財政、國稅、地稅部門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市級財政、國稅、地稅部門不定期開展重點檢查,核查試點企業有關稅負變動申報情況及財政扶持資金的申領情況。對于虛報材料、騙取財政資金的,將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予以追回資金并按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企業(部門)和人員責任。
四、實施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實施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是平穩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重要工作。各級財稅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要求,落實工作措施,確保財政扶持政策的有效實施。
(二)規范操作程序,加強審核把關
各級財稅部門要建立科學規范的工作機制,相關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做好分工銜接,規范操作流程,強化服務意識。加強對財政扶持政策的申請受理、資金撥付、年度清算等關鍵環節的審核把關,切實保障財政扶持資金的有效性和規范性。
(三)加強指導推進,及時協調處理
各級財稅部門要及時總結分析,掌握政策實施情況,及時協調處理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實施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財政扶持政策的各項工作。
本通知自我市實施“營改增”試點之日起執行,實施至2014年底。
附件:1.關于申請財政扶持資金的報告
2.南昌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企業稅負變化申報表
3.南昌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期財政扶持資金申請審核表
4.XX縣(區)XX年XX月-XX年XX月申請營改增過渡性財政扶持資金明細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