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處關于小型微型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通知各相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精神以及《關于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有關事項的通知》(浙殘聯教就[2015]18號)文件規定:2012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小型微型企業,2014年末在職職工總數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業,可以申請減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現就本市轄區內2015年度小型微型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享受條件
1.2015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小型微型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在職職工總數的1.5%,且在職職工總數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免征36個月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2015年1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小型微型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在職職工總數的1.5%,在職職工總數在20人以下(含20人),且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未滿3年的,可免征不足月份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2015年1月1日前已經征收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不再退還。
二、享受期限
按月計算,免征三年。
三、享受免征程序
符合免征條件的企業需提供以下資料:1.《金華市區小微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請表》,表格可在金華市殘聯網下載(網址:http://www.jhdpf.org.cn/);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一份;3.填有企業職工人數的2014年末所得稅匯繳清算報表或審計報告。
小微企業攜帶以上材料于5月26日至6月26日到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處辦理審核手續。對符合免繳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由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處開具《免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證明》,并報市地稅局。逾期不辦理的小微企業將不予減免2015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金華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處地址:金華市八一南街499號電話:82064722、82066759。
金華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處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