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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國家稅務局所得稅處2008年度匯算清繳問題解答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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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前扣除 1、開辦費問題 企業開辦費一般遵循會計處理,可以一次性扣除,也可以分期攤銷。企業一旦選擇何種方式,不得改變。以前年度留下的尚未攤銷完畢的開辦費,比照以前規定繼續攤銷。開辦費范圍應按照暫行條例規定。 2、利息支出問題 (1)個人借款利息支出 考慮到我省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為支持其度過金融危機難關,對個人借款利息支出暫允許在稅前扣除。利息支出標準不超過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但必須出具借款協議和合法憑證。 ?。?)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利率稅前扣除 小額貸款公司是新生事物,是省政府為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重大舉措。銀監會[2008]23號,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對小額貸款公司利息支出,在規定的標準內據實在稅前扣除。 (3)企業關聯方支出利息支出問題 對于財稅[2008]121號文件的解釋問題上,如果在規定的關聯方債權性投資和權益性投資比例之內的以及超過比例的,但符合第二條規定,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都可以在稅前扣除,但都必須按不超過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標準計算。關聯方按國稅發[2009]2號八十九條證明其交易活動符合獨立交易原則,實際稅負率=主表33/25(實際應納所得稅額/應納所得稅額)。 此外,關聯債資比例問題,參照《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國稅發[2009]2號)內容:關聯債資比例=年度各月平均關聯債權投資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權益投資之和; 其中:各月平均關聯債權投資=(關聯債權投資月初帳面余額+月末帳面余額)/2;各月平均權益投資=(權益投資月初帳面余額+月末帳面余額)/2 權益投資為企業資產負債表所列示的所有者權益金額。如果所有者權益小于實收資本(股本)與資本公積之和,則權益投資為實收資本(股本)與資本公積之和;如果實收資本(股本)與資本公積之和小于實收資本(股本)金額,則權益投資為實收(股本)金額資本。 3、傭金問題 (1)國稅發[2000]84號對傭金的規定可繼續參照執行。支付國外的傭金,確實無法判定對方是否有權進行中介服務的,雙方有真實的合同和憑證,應允許企業在銷售費用中扣除。 (2)向個人支付的傭金按原規定服務金額5%范圍內扣除。 4、準備金問題 等總局文件,在文件未下發之前企業(包括金融企業)的準備金都不能扣除。 5、裝修支出稅前扣除問題 (1)租入房屋不改變房屋結構、不延長使用年限的裝修支出,可一次性扣除。 (2)符合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的條件之一是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50%的比例是按次計算;比較基數是整體資產原值,會計上能單獨計價的,按單獨計價的資產原值。 6、工資薪金問題 ?。?)企業在12月31日前計提的工資,在匯繳前實際發放的可以在稅前扣除。 ?。?)免征個稅的通訊費應包括在工資薪金內。 (3)工資薪金的范圍確定問題 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員工,是指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含全職、兼職和臨時工,也包括雖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正式任命的人員,如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等。 《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計提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的基數——“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屬于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門,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7、職工福利費 2008年以及以后年度實際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先沖減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余額,用完余額后,再按新稅法工資薪金的14%內據實扣除。用予商業保險的補充養老保險不能扣除。職工教育經費期初有貸方余額參照職工福利費。 注:壞帳準備的處理可參照上述做法。 8、工會經費 總工發[2005]9號文件仍然執行。企業應出具《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才能扣除。 9、財產損失稅前扣除問題 在新的財產損失稅前扣除辦法未出臺前,暫按總局13號令、4號令執行。 10、以前年度匯兌損失 以前年度的匯兌損失按新稅法規定執行。 11、固定資產折舊新老稅法銜接問題 對于固定資產折舊新老稅法不統一問題,即:2008年購置的按新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以前年度購置的仍按原規定。 二、優惠政策 1、優惠政策疊加問題 對于小型微利加軟件減免(減半期)的稅收優惠是按10%還是按12.5%計算,軟件企業加高新企業是否仍可按7.5%享受優惠稅率問題:總局無明確規定前,只能享受最優惠一項。 2、國產設備抵免 (1)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不考慮2007年、2008年所得稅稅率不同因素,也不考慮企業所得稅減免因素,以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為基數。年度申報反映在附表五的第七項“抵免所得稅額合計”中的第(四)項“其他”欄中反映。 (2)企業既有以前年度尚未抵免完的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余額,08年又有《稅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的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在計算當年可抵免稅額時,可以先抵以前年度的國產設備投資抵免額。 3、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 2008年度按浙科發政[2008]195號的規定。 4、農林牧漁項目 (1)農民專業合作社問題 按實施條例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花卉、茶及其他飲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種植、海水養殖和內陸養殖項目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必須分別核算免稅項目和減半征收項目。 ?。?)農產品初加工問題 既從事減半項目的種植、養殖,又對該產品進行初加工后銷售的企業,要求分開核算,種植、養殖部分享受減半征收優惠,初加工享受免稅優惠。不能分開核算的,只能全部按照減半征收。 5、減免稅的審批與備案 我省的《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辦法》已送給領導簽發,會進一步明確。 6、安置特殊人員加計扣除問題 除了實施條例明確規定的,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外,對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在總局沒有文件之前,暫時不能實行加計扣除。 7、民政福利企業取得增值稅退稅收入 經請示總局,民政福利企業取得的增值稅退稅收入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 8、小型微利企業 年報時企業提供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應符合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和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三個條件。小型微利企業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以彌補虧損后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標準。 9、租金收入 企業屬于免稅期,按合同約定一次性收取的租金收入可以免征所得稅。租金收入按稅法規定確認。 10、匯總納稅企業總分機構管理問題 非法人的分支機構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注銷手續,不需要進行清算。 11、房地產企業稅收政策問題 內資房地產企業所得稅預售階段按計稅毛利率計算征收,2008年1月1日以前預售收入按33%稅率計算的,匯算清繳時,年度納稅申報表附表三第五十二列“房地產企業預售收入計算的預計利潤”已作為主表第十五列“納稅調整減少額”,故稅率差不須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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