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在流通環節能否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
咨詢:“一般納稅人在流通環節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嗎?若可以,哪些情形符合簡易計稅條件?”
解答:下列情形的一般納稅人,可以在流通環節選擇按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藥品經營企業(有藥品經營許可證,批發或零售)銷售的生物制品;
2.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拍賣行取得的貨物拍賣收入;
4.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物品在內);
5.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
6.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機關批準的免稅商店零售的免稅品,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7.固定業戶臨時外出經營。
增值稅“稅率”與“征收率”小貼士——
增值稅的計征方式目前主要有兩類:增值稅的稅率,適用于一般納稅人,目前有17%、13%、11%和6%共四檔稅率;增值稅的征收率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和特定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統一按3%的征收率計征;對一些特定的一般納稅人,則適用6%、5%、4%、3%四檔征收率。
具體來說,征收率為6%的項目包括自來水、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部分建材產品和生物制品;征收率為5%的項目為中外合作開采的原油、天然氣;征收率為4%的項目包括寄售、典當和拍賣商品、銷售舊貨;征收率為3%的項目為公共交通運輸等營改增個別應稅服務。
相關政策——財稅[2014]5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