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關于“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管理”要求,協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不斷提高稅收征管效能,推動實現稅收現代化,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按照國務院關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稅收管理理念,創新稅收管理方式,增強稅收管理效能,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推進稅收征管體制和征管能力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1.依法管理。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嚴格依法行政,推進事中事后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2.科學高效。運用現代管理理念、方式和手段,優化征管資源配置,提高稅收管理效能。
3.權責明確。厘清征納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還權明責于納稅人,促進稅法遵從。
4.統籌協調。加強國稅局與地稅局、各級稅務機關及其部門之間的協同配合,形成管理合力。
5.社會共治。推進社會綜合治稅,構建納稅人自律、社會監督和行政監管相結合的稅收治理格局。
(三)目標任務
繼續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現稅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審批向加強事中事后管理轉變;強化納稅人自主申報,完善包括備案管理、發票管理、申報管理等在內的事中事后管理體系;以稅收風險管理為導向,運用大數據理念、技術和資源,落實“互聯網 稅務”行動計劃,推動社會共管共治。
二、具體措施
(一)提高制度質量,利于理解遵從
1.增強稅收政策的確定性、協調性。把法治理念落實到稅收政策的立、改、廢、釋之中,建立規范化、程序化政策動態調整長效機制,完善政策解讀機制,建立稅收政策確定性管理制度,切實增強稅收政策的統一性、權威性、確定性和可操作性;健全政策協調機制,增強同一稅種政策調整的前后銜接,增強不同稅種政策調整的相互協調,以利于納稅人和稅務機關準確理解、正確適用。
2.增強管理措施的針對性、有效性。推行稅收執法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準確界定稅務機關的權力和責任。對納稅人實施分類分級管理。跟蹤評估已經取消或者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后續管理措施的執行效果;根據后續管理工作需要,完善和細化相關管理措施,增強管理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定期開展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并同步修訂相關業務規范、修改表證單書和升級征管信息系統,增強文件依據、業務規范、表證單書、信息系統的協同性、一致性。
3.提高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學性、民主性。完善制定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制度和機制,防止政策和措施部門化傾向。健全稅收規范性文件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落實向基層稅務機關征詢意見機制,建立稅收制度建設基層聯系點制度。建立健全稅收規范性文件公開征求意見制度、異議處理制度、有效期制度。根據法律、行政法規修改情況,及時修訂完善稅務規章和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同時,明確相應業務規范、表證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