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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勞教企業可享受四大稅種退免稅待遇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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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轉讓定價服務聯盟從有關方面得到的消息,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在2010年底前,對監獄、勞教企業繼續實行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對監獄、勞教企業實行增值稅先征后退的政策。對監獄、勞教企業從事建筑勞務繳納的營業稅實行先征后退的政策。對符合規定的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履行管理職能的省級監獄管理局企業集團公司集中的罪犯勞動補償費、增值稅退稅等款項免征企業所得稅。思威瑞特聯合北京財稅咨詢有限公司業務總監、中國財稅管理咨詢網稅務咨詢專家王駿表示,按照文件規定,在2010年年底以前,對監獄、勞教單位警戒圍墻內的生產經營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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