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突然下發通知,分別上調汽油和柴油等成品油的消費稅。這種未經過立法機關討論就上調稅收的做法,備受爭議。盡管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解釋,我國的消費稅不是普遍征收的,僅對部分高耗能、高污染、高消費等特點的消費品征收。而且對成品油征收消費稅,有利于促進資源節約,抑制對能源的過度消費,是國際上比較普遍采用的做法。但縱使有一百個可以增稅的正當理由,如果不走法律程序征稅、增稅,是與依法治稅和依法治國理念相違背的。一個國家稅收制度的狀況,直接影響著居民的稅負、稅感以及收入狀況,影響著政府與民眾的關系。正是由于稅收在經濟與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如此重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了要堅持貫徹“稅收法定原則”,使之成為我國未來改革的主要方向。因此,讓稅收法定的原則銘刻在法律條文中,既是對程序正義的捍衛,也是國家現代治理能力的體現。
二、稅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是否參與兩會討論
2015年1月5日,國務院法制辦公開了由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起草的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此稿是將2013年6月公開征求意見的稅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進行修改和完善后的版本。2015年版的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可謂近年來稅收立法工作的重頭戲。稅收征管法的修訂是深入落實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核心表現,是貫徹推進依法治稅、建立有利于科學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制度體系的有力保障。據了解,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將會對國務院提交的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草案進行審議,順利過會的可能性非常之大,值得拭目以待。
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共計139條,較現行稅收征管法94條增加了45條之多。修訂草案從條文布局和結構上對現行征管法進行了較大幅度的改革,把稅務登記、憑證管理兩部分上升為章,增加信息披露、稅額確認、稅款征收等章節,真正構建起了完整全面的稅收征收與管理的基本程序。從制度上看,修訂草案增加了對自然人納稅人的稅收征管規定,明確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的法律地位,稅務部門通過納稅人識別號進行稅務管理,實現社會全覆蓋;明確納稅人自行申報制度的基礎性地位,并規定納稅人對其自行納稅申報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強化自然人稅收征管措施,規定支付單位信息提供的義務,將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擴大適用自然人等等。另一方面,修訂草案進一步完善了納稅人權益保護體系,新增修正申報制度,完善延期、分期繳稅制度,將滯納金改為稅收利息,并增加稅收利息中止加收、不予加收的規定;降低對納稅人的處罰標準,減小行政處罰裁量權;取消先繳稅后復議的規定,為納稅人尋求行政復議救濟疏通通道。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增加或修改的內容大多值得肯定和支持,以上僅舉例其中之一部分。總之,稅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上會并且能夠順利過會十分值得期待。
三、環境保護稅法草案稿已經形成并報送國務院
環境保護稅法已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國務院2014年立法計劃。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全國人大財經委關于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報告披露,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期間,楊亞達等31名代表與王力等31名代表在會上提出,依法開征環境保護稅,對減少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落實環保資金等具有重要意義,建議制定環境保護稅法,規范和完善現行的各種環境保護稅費政策,規范和加強征收管理工作。近日,經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透露,財政部會同環境保護部、國家稅務總局積極推進環境保護稅立法工作,已經形成環境保護稅法送審稿并報送國務院。國務院是否會將環境保護稅法這一立法議案提交至3月5日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值得關注。未來環境保護稅法的出臺勢必會進一步推動和深化我國費改稅改革,稅收制度將會進一步全面和完善。
環境保護稅法制定的核心意義在于實施費改稅,將現行排污費全面改為環境保護稅。現行排污費的管理主要依據是環保部門2003年發布的《排污費征收標準管理辦法》,這一行政收費存在很大的不足,公開度和透明性很差,側重于排污行為的末端治理,達不到良好的環保誘導和事前指引的效果,又不屬于法定稅收范疇,受到地方保護主義行政干預比較大。將環境保護稅取代排污費可以有效解決前述排污費的種種不足,通過科學、合理地設置計稅依據,適當規定具有引導性的稅收優惠政策,借助稅收法定以及稅收公開透明的特性,必將對我國環境保護事業作出極大的貢獻。環境保護稅法制定的另一值得關注的地方在于,我國將會采納小口徑的稅種概念,即將燃油稅、資源稅、消費稅與環保稅加以區分,更為科學和更加具備可操作性,同時這種設計的民眾基礎比較好,不會過分加重稅收負擔。
四、國家稅務總局接收的涉稅議案能否形成提案值得關注
2015年2月底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文披露,2014年稅務總局共接收“兩會”議案建議提案391件,比上年增加87件,增長28.6%。截至2014年8月已全部按期辦理完,其中,議案5件看,建議290件,提案96件。
展望2015年,營改增將會進一步得到推進,消費稅改革、資源稅改革也是諸多代表和委員屢屢提出議案和建議的熱點話題。此外,還有許多代表和委員特別關心中小企業發展,預計許多建議和提案將會要求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有一些代表和委員對優化納稅服務、規范稅收執法提出了大量建設性意見,有力推動國家稅務總局進一步統籌推進稅收征管改革,強化納稅服務,規范稅收執法行為。這些議案和建議都將會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召開之后得到答案,究竟會有多少與稅收相關提案過會值得期待。
五、2015年兩會稅收立法工作遺珠
十二五規劃明確指出,改革和完善稅收制度的任務主要有五個方面的內容,分別是:
(1)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相應調減營業稅等稅收;
(2)合理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稅率結構和征稅環節;
(3)逐步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完善個人所得稅征管機制;
(4)繼續推進費改稅,全面推進資源稅和耕地占用稅改革;
(5)研究推進房地產稅改革。
今年兩會的稅收立法工作可能無法直接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提出的改革目標,相關稅收制度的改革和立法工作有待于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持續地推進和完善。
在營改增方面,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最終將實現廢止營業稅并且完成增值稅立法。今年兩會變增值稅暫行條例為增值稅法可能不會完成。預計在2015年全面實現營改增改革的基礎上,增值稅法的制定工作有望在2016年著手實施。
2014年11月,國務院公布了《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我國房地產稅的立法需要梳理和整合現有稅種的具體制度,有賴于統一不動產登記制度健康、平穩地運行,并且房地產稅的征收管理依賴國家各個部門的協作和配合。由于統一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實施尚無充分的經驗,制度層面的缺陷和不足仍未能從實踐中得到體現。因此,房地產稅法的立法工作目前仍處在研究階段,并且目前仍沒有一個規范的房地產稅法草案得以提出,2015年房地產稅法上會十分困難。
近幾年,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改革推進進程比較緩慢,目前,國家稅務總局以及財政部尚未完成個人所得稅法修訂的起草工作,預計今年兩會不會完成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預計這部分改革將會在2015年中旬加快步伐,并將在2015年底出臺修訂草案并交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由于我國財稅體制改革工程浩大,任務艱巨,因此,預計我國消費稅立法、資源稅立法以及煙葉稅立法等工作均不會在今年兩會完成,但有些稅種的立法工作預計會在2015年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負責完成。以上是筆者對今年兩會上相關稅收立法工作的遺珠所做的分析和猜想。
小結
伴隨著我國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以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步伐,我國的稅收法律體系正在逐步完善,各項稅收制度更加趨于規范和公平,依法治稅的貫徹和落實已經成為趨勢和主流。稅法不斷地在為自身補充良法、祛除惡法,不斷地為自身填補正當性的過程中,也在不斷增加著自身的剛性色彩。稅法的不斷完善和規范促使納稅人更加重視稅負要素的影響,更加注重稅法合規性操作,并且迫切需要更為專業和規范的稅法服務,并且可能直接導致我國稅法服務市場的重新洗牌。今年兩會令人矚目的立法法修改以及稅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訂等稅收立法項目以及未來全國人大常委會主持的房地產稅法、增值稅法、個人所得稅法等稅收立法和修訂工作必將開創并引領我國依法治稅的一個全新時代。
版權說明:本文的著作權屬于華稅,轉載須注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