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寧波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2014年各月份納稅申報期限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4/1/7 來源: 閱讀次數:530 |
|
寧波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2014年各月份納稅申報期限的通知
尊敬的納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4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3]28號),現對2014年各月份的納稅申報期限予以明確(詳見附件)。 寧波市地方稅務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4年各月份納稅申報期限 月份 | 營業稅、城建稅及附加、印花稅、資源稅、水利基金、核定征收企所稅和個所稅查帳企所稅預繳、個體工商業戶生產經營所得個所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 1月1月15日1月15日1月15日1月15日1月15日2月2月24日 | 2月24日2月24日2月24日3月3月17日個所稅年報3月31日 | 3月17日3月17日3月17日4月4月18日4月18日4月18日4月18日4月18日5月5月19日企所稅年報6月3日 | 5月19日5月19日5月19日6月6月16日 6月16日6月16日6月16日7月7月15日7月15日7月15日7月15日7月15日8月8月15日 | 8月15日8月15日8月15日9月9月18日 | 9月18日9月18日9月18日10月10月22日10月22日10月22日10月22日10月22日11月11月17日 | 11月17日11月17日11月17日12月12月15日 | 12月15日12月15日12月15日
備注: 除房地產開發用地、“雙定戶”等允許按月申報繳納情形外,其余正常申報仍在每年三、九月進行。房地產企業采用先預繳后清算方式的,適用上述期限。
對其他應稅事項仍按有關規定辦理除了按規定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以外 相關附件: 2014年各月份納稅申報期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