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新鄉市國稅局稽查局接到上級核查任務,對某鉆井公司實施稅務檢查,查實該企業采取混淆工資、福利費列支范圍,使用其他票據沖抵福利費等方式少繳企業所得稅95.2萬多元,該局依法追繳了稅款,并對企業進行了處罰。
“差旅費”原是職工福利金
該企業主要業務為石油、天然氣經營、煤層氣礦產地質勘查等。企業年營業收入為10億元左右,每年繳納企業所得稅9000多萬元,是新鄉市納稅大戶。研究企業基礎資料后,檢查人員決定將檢查重點放在企業費用審核上。
分析企業利潤表及申報資料后,按照既定檢查預案,檢查人員對該企業成本費用中“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進行重點審核,發現此科目下除設有“工資”“獎金”“津貼”“職工福利費”等常規科目外,還設有“差旅費”“伙食費”等二級科目。
檢查人員審核“差旅費”“通信費”“伙食費”科目明細,并對實際發放情況進行調查后,發現企業所有人員每天都發放一定標準的“差旅費”。面對檢查人員的質疑,企業相關人員承認,為少繳稅款,將貨幣性福利支出以出差補貼形式計入人員工資、薪金中,并加大福利費列支基數的違法事實。
“車輛使用費”超高有緣故
檢查人員沒有就此止步,繼續對前期匯總的企業費用明細進行分析,發現企業管理費用下二級科目“車輛使用費”每年有800萬元,最高一年曾達到900多萬元。查看明細賬后發現,這些費用絕大部分都為“燃油費”。
企業怎么會有如此高的車量燃油費費?
檢查人員決定檢查企業固定資產臺賬。經查,企業共有各類車輛128輛。檢查人員算了一筆賬,800多萬元燃油費,平均到每輛車油費為6萬元,照此計算,企業每輛車工作日每天平均要行駛200多公里。如此多的行駛里程不合情理!
檢查人員再次對企業財務人員進行詢問,無法自圓其說的財務人員最后只好講出了“車輛使用費”高企的真實原因:該企業每月向所有職工發放燃油費補貼,但此項補貼如列入“應付職工薪酬”項目,不僅福利費金額將嚴重超支,還要負擔個人所得稅。為此,該企業采取報銷燃油費的方式,讓員工提供限額加油票據,將票據歸入企業“車輛使用費”,通過這種方式少繳稅款。
此外,檢查人員還發現,該企業存在將發生的業務招待費記入“市場拓展其他費”稅前全額扣除等問題。針對該企業的違法事實,新鄉市國稅稽查局依法追繳企業偷逃的企業所得稅,并對該企業進行了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