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單位是一家化工企業,屬于高危行業,2010年計提安全生產費用100萬元,已在稅前扣除,該年度實際發生費用20萬元,已經沖減安全生產費用專項儲備,2010年底結余80萬元。同時,購置安全生產設備固定資產150萬元,這筆安全設備的折舊如何在稅前扣除?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煤礦企業維簡費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6號)規定,高危行業企業實際發生的安全生產費用支出,屬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為當期費用在稅前扣除。屬于資本性支出的,應計入有關資產成本,并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提折舊或攤銷費用在稅前扣除。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預提的安全生產費用,不得在稅前扣除。已用于資產投資、并形成相關資產部分成本的,該資產成本扣除上述部分成本后的余額,作為該資產的計稅基礎,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資產折舊或攤銷年限。
為此,你公司2010年購置的安全設備等固定資產,要先沖減安全生產費用專項儲備,結余部分,不夠的作為該項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按規定在稅前扣除,即2010年購置安全設備固定資產計稅基礎為70萬元(150-80),這70萬元的折舊額可以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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