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藝明通訊員孫楠、廖冰寒)順德一名老板李某拖欠三名工人五個月的工資,近日卻因為要交稅才支付工人的薪金。原來,順德法院凍結了他的納稅賬戶,使得他無法正常納稅,李某最后只能“急求”法院解封,存足了足夠執行的款項。
馬某等三人原本在順德區某電鍍廠的車間工作。該車間由楊某承包。去年9月,楊某因經營不善,在拖欠馬某等三人8、9月的工資近2萬元的情況下,撤離電鍍廠。馬某等三人無法找到楊某,只得以電鍍廠為被申請人,向順德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仲裁結果認定,電鍍廠應向馬某等三人支付足額工資。但電鍍廠拒不履行,馬某等三人向順德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電鍍廠的經營者李某卻提出,馬某等三人的工資就應該由楊某負擔。但法官隨即表示,應支付三人工資的是電鍍廠。
法官對電鍍廠在多家銀行的賬戶仔細甄別,最終確定其用于繳納稅金的賬戶,并立即凍結該賬戶。兩天后,李某主動聯系法官,稱他已向法院凍結的賬戶存夠執行款,因電鍍廠近日需要交納一筆稅金,請求法院盡快對該賬戶解除凍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