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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再投資退稅的稅務籌劃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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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業發展擴張過程中,擴大生產規模或增設企業的事是經常發生的。這就涉及到再投資事項了。 在企業的再投資過程中,投資資金的來源,關系到能否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或受益的多寡。因此,企業在進行這一規劃前,不妨作一番稅務籌劃,以最大可能節約投入資本。 例如,為了鼓勵外國投資者將從企業分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我國稅法制定了再投資退稅的優惠政策。其類型主要有二種。 第一種是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將從企業取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于該企業,增加注冊資本,或者作為資本投資設立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不少于5年的,經投資者申請,稅務機關批準,可獲得再投資部分已繳納所得稅稅款40%的退稅。 第二種是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直接再投資舉辦、擴建產品出口企業或者先進技術企業,經營期不少于5年的,經投資者申請,稅務機關批準,全部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根據這兩項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稅務籌劃,企業可以主要考慮二點。首先,從企業再投資設立的企業性質來看,盡量滿足第二項優惠條款,這樣就能獲得100%的退稅,以達到受益最大化;其次,從再投資資金來源的時差方面來看,投資者應盡量使用原企業優惠期滿后分得的利潤進行再投資,以增加受益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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