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龍海市某村委會主任陳某,通過偽造公章、簽訂虛假合同的方式,套取該村工業區土方工程款3000多萬元。陳某自以為“籌劃”得當,但大額現金支付、工程結算不開發票等反常行為,讓他的計劃露了餡。
近日,福建省龍海市地稅局稽查局根據檢察機關提供的線索,與檢察人員聯手開展調查,查實某村委會主任陳某通過偽造建筑施工企業公章方式,套取工程施工款并偷稅的違法事實。該局依法作出追繳稅款、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419.9萬多元的處罰決定。陳某因觸犯法律,現已依法移交司法機關進一步處理。
疑點:大額工程款現金支付未開票
2014年5月15日,龍海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辦案人員來到龍海市地稅局稽查局,向檢查人員提供了一條線索:“某村委會”支付工程款未按規定取得發票,可能存在偷漏稅的情況。接到線索后,龍海市地稅局稽查局十分重視,立即抽調人員與檢察人員一起開展調查。
檢察院移送的資料顯示,該村委會在會計賬簿上列支工程款3000多萬元,但賬目中所附原始憑證僅為土方工程承包方開具的收款收據,而且該工程的款項支付是通過開具現金支票的方式,而并非銀行轉賬方式完成,違反常規。
龍海市地稅局稽查局對該項工程的收款收據、工程款支付等線索進行多方排查后,認為該村委會存在重大偷稅嫌疑,隨即對該村委會正式立案調查。
為了摸清工程款真實流向,稽查局檢查人員與檢察院辦案人員先后趕赴廈門、龍巖和漳州等地,對施工合同和涉案票據上顯示的收款施工企業進行外調取證。令人意外的是,合同中的兩家施工企業——廈門某建設集團公司和福建某建工公司均表示:“沒有和該村委會簽訂建筑承包合同,沒有向該村委會開具收款收據,并且也沒有和該村委會發生過經濟業務?!贝送?,兩公司也證實,工程合同上的“公章”并非由企業蓋出。
真相:偽造合同套取資金偷逃稅款
既然建筑施工企業否認曾經與該村委會簽過合同蓋過章,那么是否有人通過偽造印章簽訂假合同的方式偷稅呢?
帶著這個疑問,檢查人員調整調查取證方向,調取涉案收款收據、合同協議等資料送交漳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經公安機關鑒定,該村委會支付工程款時取得的22份收款收據,以及對外簽訂的5份建設施工合同協議書上加蓋的27個印章均為偽造。涉案重要憑證的檢驗結果,印證了檢查人員的判斷。
隨后,檢察院辦案人員與稽查局檢查人員立即對土方工程款收據上的三名領款人實施調查。經詢問,三人供述該工程的實際承包人和施工方是該村村委會主任陳某。施工期間,三人受陳某雇傭套取工程款。面對檢查人員提供的充分證據,陳某對以上事實供認不諱。
至此,案件的違法事實與過程已真相大白。經查,陳某偽造建筑施工企業公章,通過簽訂虛假合同的方式,承包該村工業區土方工程建筑業務。陳某于2010年11月~2013年2月期間,開具22份收款收據共套取該土方工程款3616.3萬多元,逃避法定納稅義務,已構成偷稅。稅務機關依法追繳稅款、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419.9萬多元,目前涉案人員陳某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