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昨日對外發布消息,經國務院批準,郵政企業代辦金融和速遞物流業務繼續享三年免征營業稅等稅收優惠。
根據兩部門日前聯合發布的《關于郵政企業代辦金融和速遞物流業務繼續免征營業稅的通知》,對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郵政企業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及其所屬分行、支行代辦金融業務取得的代理金融業務收入,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免征營業稅。
對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郵政企業為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級分支機構)代辦速遞、物流、國際包裹、快遞包裹以及禮儀業務等速遞物流類業務取得的代理速遞物流業務收入,自2013年6月6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免征營業稅。
財稅[2013]8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郵政企業代辦金融和速遞物流業務繼續免征營業稅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