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差額征稅的制度設計
根據目前的法規來看,“營改增”后,存在差額征稅的具體項目大致包括以下幾類:有形動產融資租賃、交通運輸業服務、試點物流承攬的倉儲業務、勘察設計單位承擔的勘察設計勞務、廣告業和代理業等。
“營改增”后,差額征稅這項新政策的設計可以有兩個思路:一是抵稅,即按照增值稅進項抵扣的原理,A(試點內)接受了B(試點外)的勞務之后,A所支付的全部價款,按照原營業稅政策下應征收的營業稅金額,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扣減出去;二是抵減應納稅收入,即按照原來營業稅的差額征稅原理,A(試點內)接受了B(試點外)的勞務之后,A所支付勞務價款,從其全部的營業額中減去,以其余額作為其計征增值稅的計稅銷售額。
以常見的廣告代理業為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從事廣告代理業務的,以其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包括媒體、載體)的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盃I改增”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按照國家有關營業稅政策規定差額征收營業稅的,允許其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非試點納稅人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從已經公布的北京和上海地區的申報表中也可以看出,差額征稅抵減的是應稅收入額。由此可見,在制度設計上,“營改增”之后的差額征稅,就是采用的上述第二種思路。對這項政策的簡單理解,就是在“營改增”的過程中,把原營業稅的差額征稅政策,平移到現行的“營改增”政策中來。
差額征稅的會計處理和納稅申報
差額征稅的計算方法比較簡單,公式如下:應納增值稅額=計稅銷售額×應稅服務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計稅銷售額=(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含稅價款)÷(1+對應征稅應稅服務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在賬務處理方面,根據《財政部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的規定》(財會[2012]13號),試點一般納稅人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有關規定,允許從銷售額中扣除其支付給非試點納稅人價款的,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專欄,用于記錄該企業因按規定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同時,“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等相關科目,應按經營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以廣告代理業為例說明如下:
北京ABC廣告公司在“營改增”試點中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2012年9月10日,該公司與客戶簽訂了一份廣告代理合同,合同含稅總價為106萬元,ABC廣告公司又與河北某電視臺簽訂廣告發布合同,合同金額為53萬元。該廣告于9月10日發布,ABC廣告公司收到河北某電視臺開具的廣告發布業營業稅發票,金額為53萬元。北京ABC廣告公司應如何進行會計核算?
(1)由合同的含稅價計算出不含稅價,計算銷項稅額:
現代服務業稅率為6%,所以合同的不含稅價為106÷(1+6%)=100(萬元),增值稅銷項稅額=100×6%=6(萬元)。
廣告發布時:
借:銀行存款 106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廣告代理收入 1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0000.
(2)收到廣告發布業營業稅發票時,計算可以抵減的銷項稅額=53÷(1+6%)×6%=3(萬元)。
借:主營業務成本——廣告代理成本 5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30000
貸:銀行存款 530000.
該項業務在申報表上如何體現?根據北京市國稅局2012年6月編寫的輔導資料中的“營改增”適用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為例。該公司首先應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應稅服務扣除項目明細),然后填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上述第五行第十四列的銷項稅額30000元,會體現在增值稅納稅申報(主表)本月數第十一行“銷項稅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