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國家稅務局、佛山市地方稅務局通告2014年第4號 2014-11-20 因我省稅收征管系統計劃于年底前升級,部分納稅人須辦理納稅人識別號變更,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使用第一代身份證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即納稅人識別號的第十六位為“-”的納稅人),請前往各國稅辦稅服務廳辦理納稅人識別號變更。
二、辦理納稅人識別號變更須提交的資料
(一)工商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如已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二)業主或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證件復印件;
(三)國稅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納稅人如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可提供經主管稅務機關加具審批意見的《稅務證件掛失報告表》);
(四)地稅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
(五)國稅未開具的發票以及發票領購簿;
(六)納稅卡。
三、辦理時間自2014年11月17日起。
四、如未在系統升級前辦理變更的,其納稅人識別號中“-”將自動更換為“A”,待系統升級后納稅人可再攜帶上述資料到各國稅辦稅服務廳辦理納稅人識別號變更。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