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師事務所工作的南京市民王先生一直想在城中買套精裝房改善居住條件,一來靠老人近,二來孩子上學方便,不想龍蟠路上剛開盤認籌的兩家樓盤,都讓他心里添堵:南京的契稅政策,不支持成品房中的裝修款免稅并同時獲得按揭貸款。
王先生先是來到八寶東街某樓盤,145平方米躍層,恒溫恒濕,廚房、洗浴設備進口,裝修單價4500元/平方米,王先生很滿意,可問到60多萬裝修款能不能免交契稅時,售樓小姐連連搖頭,“我們只開一張購房發(fā)票,裝修款和房款一樣交稅。”王先生買的是二套房,契稅稅率3%,意味著他要多交2萬多元的稅。
他又來到中山東路上某央企開發(fā)項目。這家樓盤還挺“人性化”,毛坯交付,再根據業(yè)主需求提供“菜單式裝修”,3000到5000元/平方米,裝修款可以單開發(fā)票,免交契稅,但問題也來了:裝修款不計入房價,就無法按揭,貸款買房另付五六十萬元裝修現(xiàn)款,資金壓力大了。
買成品房,想免稅就不能按揭,想貸款就要交契稅,這個“哈姆雷特式”的困擾,糾結著每一個期盼拎包入住的購房者。記者昨天電話咨詢12366稅務熱線,工作人員明確告訴記者,如果購房人與開發(fā)商僅簽訂了一份購房合同,即裝修金額已包含在房價中,那么精裝修部分將一同交納契稅;而如果購房人與開發(fā)商分別簽訂了購房合同和裝修合同,那么則僅按購房合同的房價部分交契稅,但裝修款就不能同時申請貸款了。“政策打架,在很大程度上捆住成品房推廣的手腳”,南京市房管局產權市場處胡高生拿出2008版的南京商品房交易格式合同對記者說,合同第四款明確列出“套內裝修”,就是為了申請免交契稅,房管部門一直很積極地推廣精裝修房。在社會各界呼吁下,2013年上半年,地稅部門出臺政策,購房合同把精裝修部分剔除出來,只向毛坯房征收契稅。精裝修款是免稅了,可不和毛坯房簽一份合同、開一張發(fā)票,就不能申請貸款。
這項留了“尾巴”的政策效果怎樣?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南京購房款和裝修款分開簽合同的樓盤并不多,河西南部一家精裝修樓盤銷售人員坦陳,如果分開簽合同,意味著購房者要把精裝修款一次性付給開發(fā)商,所以多數人硬著頭皮交契稅。而由于開發(fā)商精裝利潤不菲,且含有財務成本,如今再交稅,房價總價大增,就影響了成品房開發(fā)。胡高生介紹說,南京房管部門7年前推進精裝修房,如今主城、河西精裝房只占約一半左右,江寧、江北的比例更低。
“無論是對社會還是對購房者,成品房的好處不言自明,”市裝飾辦負責人介紹,精裝房從頭設計,減掉不必要的拆改,減少了建筑垃圾,還避免了毛坯交付后帶來的裝修互相干擾。王先生介紹,這些年來他捯飭了3套房子,找裝修公司、采購主材、買家具,一番折騰下來,沒有一個效果是滿意的。“還是整體設計、統(tǒng)一裝修的效果好,我就不明白,成品房資源集約、環(huán)境友好,為什么就不能痛痛快快地免稅呢?按說固定裝修部分交稅也就認了,可是開發(fā)商提供的電器、廚房、洗浴設備,采購時,商家已經交了營業(yè)稅,為什么還要交契稅?”
對此,南京市地稅部門一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員解釋說,契稅屬于財產稅,征稅對象是不動產,固定裝修附著于房屋上,理論上不可分割,可移動家具、設備可以不計入房價,是開發(fā)商為了省事,統(tǒng)統(tǒng)開列在一張發(fā)票上了。但南京恒豐匯通律師事務所所長史文才認為,對已經交了營業(yè)稅的可移動家具、設備交稅屬于重復征稅;而對含在房價中一張發(fā)票上的固定裝修征稅,雖然合法合規(guī),但客觀上阻礙了成品房推廣,挫傷了購房者的積極性,稅務部門應該作出“權變”。
“財政、稅收政策應該支持環(huán)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省住建廳房地產監(jiān)管處處長陸建生介紹,早在2011年,省住建廳聯(lián)合財政、稅務和銀行部門下發(fā)了《關于加快推進成品住房開發(fā)建設的實施意見》,對購買新建成品住房且屬于第一套住房的家庭,由當地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優(yōu)惠政策支持。去年11月,省政府又下發(fā)《加快推進建筑產業(yè)現(xiàn)代化促進建筑產業(yè)轉型升級的意見》,明確到2025年,新建成品住房比例達到50%以上,目前各地的落地情況不是很到位,稅收政策支持力度還不夠。“契稅作為地方稅種,是一地一市的稅收征管重要,還是國家節(jié)能環(huán)保的大政方略重要?孰重孰輕,各地應該很容易拎得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