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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函[2010]30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企業評審以及出口貨物退(免)稅有關事項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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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企業評審以及出口貨物退(免)稅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10]303號 2010.6.29北京、天津、內蒙古、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云南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大連、寧波、青島、廈門、深圳市國家稅務局: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 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銀監會關于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0〕186號)文件規定,你地區被列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地區。現將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企業評審工作以及出口貨物退(免)稅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企業評審工作要求 (一)試點地區稅務機關應按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9〕第1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對試點企業進行評審。試點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財務會計制度健全,且未發生欠稅的; 2.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2年以上,且日常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正常、規范,能按稅務機關要求保管出口退稅檔案資料; 3.近二年未發現企業從事“四自三不見”等不規范業務; 4.近二年未發生偷稅、逃避追繳欠稅、抗稅、騙取出口退稅等涉稅違法行為; 5.近二年未發現虛開發票(含農產品收購發票)和使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申報出口退稅等問題; 6.評審期間未涉及有關稅務違法案件檢查。 (二)試點地區地(市)稅務機關應嚴格遵照上述標準,逐項對試點出口企業加以評審,填寫《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企業評審表》(見附件1)。據此,由省國家稅務局將本地區擬同意試點的出口企業名單及《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企業評審匯總表》(見附件2)上報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勞務稅司)。 (三)試點期間,試點地區稅務機關應加強對試點企業的日常管理,對于試點企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要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勞務稅司): 1.發生騙取出口退稅等涉稅違法行為或涉及稅務違法案件檢查的; 2.使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申報出口退稅的; 3.多次未按規定提供稅務部門所需單證、資料且經勸告無效的。 二、試點企業申報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出口貨物退(免)稅有關規定 (一)試點企業申報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方式出口貨物退(免)稅時,不必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但應單獨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如與其他出口貨物一并申報,應在申報表中對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出口貨物報關單進行標注。 (二)試點地區稅務機關受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方式出口貨物退(免)稅后,不再審核出口收匯核銷單及進行相關信息的對比,出口退稅審核系統中產生的有關出口收匯核銷單疑點可以人工挑過。 (三)對屬于《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的試點企業,稅務機關可要求試點企業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建立臺賬制度,加強后續跟蹤監管,如有必要可要求試點企業提供有關情況的書面說明,并可根據《管理辦法》第十八條有關規定,提請銀行部門提供試點企業有關跨境貿易結算的數據、資料,以供對比分析使用。 (四)各試點地區稅務機關要積極支持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工作,一方面在嚴格審核的基礎上,及時準確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另一方面要加強試點企業有關業務的日常管理和預警評估工作,嚴防騙稅發生。凡審核中發現異常出口業務,應暫緩辦理該筆出口貨物退(免)稅,待核實有關問題后,依法按規定處理。 三、出口退稅系統應用有關要求 (一)針對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出口貨物退(免)稅業務,國家稅務總局已對出口退稅審核系統部分模塊進行了升級,增加了若干審核疑點配置,審核系統升級內容見附件3。請你局使用升級后的出口退稅審核系統對試點企業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出口貨物退(免)稅進行審核。 (二)請你局通過國家稅務總局電子傳輸系統出口退稅子系統查詢試點企業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相關數據,在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辦理出口退(免)稅進行數據分析,做好出口退稅預警評估工作。 ?附件: 1.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企業評審表? 2.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企業評審匯總表(略)? 3.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升級說明 附件1: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企業評審表地(市)國家稅務局名稱: (局章) 年 月 日 出口企業名稱 納稅人識別號 增值稅納稅人類別 出口企業海關代碼 評審項目 是/否 1.財務會計制度健全,且未發生欠稅的 2.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二年以上,且日常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正常、規范,能按稅務機關要求保管出口退稅檔案資料 3.近二年未發現企業從事“四自三不見”等不規范業務 4.近二年未發生偷稅、逃避追繳欠稅、抗稅、騙取出口退稅等涉稅違法行為 5.近二年未發現虛開發票(含農產品收購發票)和使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申報出口退稅的問題 6.評審期間未涉及有關稅務違法案件檢查 7.是否同意出口企業參與試點 初評人員(簽字): 復核人員(簽字): 負責人(簽字):備注:1.負責人應為地(市)級國家稅務局分管局領導; 2.“增值稅納稅人類別”欄中填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3.“是/否”欄中請填寫“是”或“否” 。 附件3: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升級說明 針對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出口貨物退(免)稅業務,現行出口退稅管理系統升級調整如下: 一、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功能調整 對總局現行出口退稅系統中“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功能進行調整,增加“是否跨境貿易試點企業”的選項。 二、預審、審核功能調整 (一)在讀入企業申報數據時,對企業是否為“跨境貿易試點企業”進行驗證。 (二)企業申報出口退(免)稅明細數據對應增加相應的標志,如在備注欄填寫“KJ”(“跨境”首字母縮寫為“KJ”),標明該筆業務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 (三)系統在審核時,判斷企業申報數據備注是否包含“KJ”,如果包含則不審外匯核銷單對應的全部疑點。 三、系統增加審核疑點 (一)企業非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企業,申報數據含‘KJ’標志:疑點級別E級,不可以人工挑過。退回企業重新申報。 產生條件: 在系統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表中,企業為非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企業,但企業申報出口明細數據對應備注欄設置“KJ”標志。 (二)報關單(XXX)為人民幣報關,請確認后進行處理:疑點級別W級,可以人工挑過。確認無誤后可以人工挑過。 產生條件: 企業申報出口明細數據對應報關單成交幣別為‘142’,并且核銷單號不為空。 (三)報關單(XXX)成交幣值為空,請確認后進行處理:疑點級別W級,可以人工挑過。確認無誤后,根據規定進行處理。 產生條件: 企業申報出口明細數據對應報關單成交幣別為‘ ’。 (四)出口企業(XXX)非試點企業,報關單為人民幣報關業務:疑點級別E級,不可以人工挑過。 確認企業為試點企業,要求企業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信息變更;如果不是,退回企業重新申報。 產生條件: 在系統內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表中,非試點企業,報關單成交幣別為“142”,并且核銷單號為空。 (五)申報出口數據報關單(XXX)未設置KJ標志 疑點級別E級,不可以人工挑過。 確認企業為試點企業,要求企業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信息變更;如果不是,退回企業重新申報。 產生條件: 在系統內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表中,企業為試點企業,報關單成交幣別為“142”,并且核銷單號為空,企業申報出口明細數據備注欄未設置“KJ”標志。 (六)報關單(XXX)非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疑點級別E級,不可以人工挑過。退回企業,重新申報。 產生條件: 在系統內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表中,企業為試點企業,報關單成交幣值不是“142”,企業申報出口明細數據備注欄設置“KJ”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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