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由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濰坊市財政局和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簽署的《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正式公布,針對首套房、二手房及公積金貸款等推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
“購買90平方米以下房源征收1%契稅,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征收1.5%契稅”,這是新規實施之前濰坊執行的購房契稅征收標準。以均價4500元/平方米的商品住房為例,80平方米的房子需要繳納契稅3600元,100平方米的房子要繳納6750元契稅。
此次正式公布的《意見》對此進行了優惠: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給予實繳契稅額100%補貼;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及購買300平方米以下商業或辦公用房用于創業的,給予實繳契稅額50%補貼。
同時,《意見》明確指出要鼓勵發展二手房市場,對個人出售二手住房繳納的營業稅地方留成部分,在同一區域內重新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時,由所在區財政部門給予等額補貼,跨區的不予補貼。
對于購房時間的認定,預售商品住房以購房人與開發企業簽約并備案時間為準?,F售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過戶后的新房屋所有權證記載時間為準。
在公積金貸款方面,職工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購買自用住房的,在首次公積金貸款還清后,可申請第二次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比照首次執行。在認定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的購房人的住房套數時,不得將原有房改房、繼承房或受遺贈住房、征遷安置房、已償清貸款的二手住房和集體土地上的住房計算在內。
《意見》適用于奎文區、濰城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開發區、綜合保稅區,其它縣市區和濱海開發區、峽山生態發展區可參照執行?!兑庖姟纷韵掳l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