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4
各區國家稅務局,各基層分局:
為進一步提高納稅申報效率,縮短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申報時間,我局決定自2012年12月申報期起,對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推行電子申報系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電子申報方式有網上申報和介質申報方式,納稅人可以免費使用電子申報軟件。納稅人需要技術服務的,可自行選擇技術服務單位并簽訂技術服務合同,技術服務單位按合同收取技術服務費用。
二、我局本次已統一為納稅人開通電子申報方式,并在深圳國稅局網站“我的辦稅大廳”向納稅人發放電子申報注冊碼,納稅人不需要再到國稅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網上申報系統軟件于11月30日后可在我局網站免費下載。
有效期從12月1日起的新認定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申請使用電子申報系統的,按原一般納稅人申請流程辦理。
三、從12月申報期起,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申報軟件或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前臺下載打印稽核結果通知書,按稽核結果通知書結果抵扣。
四、納稅人有申請稽核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每月13日前均能選擇是否確認下載稽核結果通知書,期間每日稽核相符的前期報送海關繳款書均有可能增加。稽核結果通知書一旦確認,確認當日至13日期間稽核相符的海關繳款書,只能在下期申報抵扣,因此,納稅人如有未稽核通過的海關繳款書,應先查詢海關繳款書稽核結果。
五、稅務機關前臺通過稽核系統中“輔助管理”“稽核結果導出”菜單下的“稽核結果通知書下載”模塊,確認下載納稅人稽核結果通知書。
此前與本通知相抵觸的規定按本通知執行。